警司陆振中涉非礼女下属案 男督察称陆三度单独扶醉酒事主去厕所「有啲奇怪」
2024-08-27 13:59
沙头角分区时任指挥官陆振中涉非礼女警及袭击下属案,控方今传召案中其中一名遇袭督察作供。男督察供称当晚陆振中3度搀扶醉酒的女同事去厕所,「同一个男人、同一个女人行去厕所3次系有啲奇怪」,期间男督察曾尝试上前协助,却遭被告拒绝;事后被告更「车出车入」女同事,惟女同事表现不情愿、「我觉得佢系想避开被告」。
获免予起诉书督察供称传统上级敬酒下级要饮清
控方今传召督察蔡文浩,并向他发出免予起诉书;蔡现驻数码警证服务课。
蔡供称,他于2022年3月加入沙头角分区,被告同年5月亦调任沙头角分区、「系沙头角分区最高嘅指挥官」。同年6月22日,蔡收到女警X的讯息及得知被告邀请当晚一起吃饭,蔡便提议他驾车载大家前往餐厅,「咁我就唔使饮酒」。
蔡续指,约5时许抵达联和墟街市及熟食中心,其后他们用餐,X、被告、总督察黄灿熊和督察赖文显饮啤酒;蔡解释,以他认知,大家会说「乾杯」及把杯中啤酒喝清,「系一个传统嚟」、「如果有上级长官敬另一个同事饮酒,通常两个都会清咗杯酒」。
陆振中3次扶醉酒X往厕所「有啲怪」
蔡称被告多次向X敬酒,至晚上约9时,X已经比较醉,不时伏在桌上睡觉及曾经呕吐,其后被告两度搀扶X去厕所,及至第3次被告扶X去厕所时,蔡感到奇怪,「因为当其时被告已经系第3次同X去厕所」、「同一个男人、同一个女人,行去厕所3次系有啲奇怪」。
蔡当时也打算帮忙,但被告拒绝蔡协助,「被告示意我坐返低,唔需要我帮手」,蔡感到不解,「但因为当时被告系我上级,我相信被告系扶X去厕所」,故蔡也没有想太多;当晚被告自行离开,蔡则驾车载其他人离去。
证人认为X不愿受陆接送
蔡供称,X后来确诊新冠肺炎,复工后被告「成日车出车入」,X曾表示「觉得好尴尬」、「正常上级同下属之间唔应该系咁」;蔡认为X当时不愿意由被告接送,「我觉得佢系想避开被告」。
控方指出,被告在2022年7月15日曾发讯息给蔡,提及当晚欢送总督察黄灿熊的饭局,并着蔡「你做大师兄,帮手睇住」。蔡供称当时获被告称为「大师兄」,内心感到高兴及打算办好饭局;当晚被告抵达饭局时非常开心,先后向黄及另外6至7名警署警长敬酒,后来被告饮醉及步履不稳,须蔡搀扶,蔡和X、赖文显等人商讨后决定一起送被告回家。
陆饭局后醉酒拒让证人等接送坚持自驾
蔡供称,他先行取车及把被告交给X,后来他驾车到牵晴间巴士站,及尝试请被告登上他的私家车,但被告拒绝及「纠缠咗好耐」,最终无法成功带被告上车,被告更走向牵晴间停车场,又称「唔好理我啦,我自己走得㗎啦」、「我唔上你架车呀」。被告走向停车场期间,情绪开始激动,喝骂蔡、X和赖不要再跟着他;被告其后不顾劝阻、登上其私家车,蔡等人尝试叫被告下车及拍打车门,「被告开始觉得我哋好烦,开始拧车匙」。
审讯明续。
被告陆振中(43岁),否认前年6月22日及23日,在粉岭联和墟街市熟食中心2楼残厕内,3度猥亵侵犯女子X;同年7月15日在牵晴间停车场危险驾驶一辆私家车;袭击及对X造成身体伤害;有意图而非法及恶意导致蔡文浩身体受严重伤害;及袭击赖文显。
案件编号:DCCC137/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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