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击|黑中介诱港人北上假置业 呃银行按揭装修贷款 谎称无刑责兼可赚外快

2024-08-25 07:00

大湾区楼市不景气,竟然成为诈财良机,有不法中介近期纷纷在社交媒体发布北上买楼「搵快钱」贴文,《星岛》记者随即放蛇联络,一名中介指中山楼市疲弱,难以售出物业的发展商为求套现,因此与其合作招揽港人签约成为业主,继而向银行申请按揭,让发展商得以套现,记者可获25万元报酬,之后不用供楼,声称欠债不还的代价只是没法乘坐高铁和飞机头等座位,但仍可自由穿梭中港两地;另一中介则以「0元置业大湾区」兼获可观收益招徕港人当业主,承诺会获得银行批出的20多万元装修贷款,之后可协助放售或出租物业,若没向银行还款只会被限制消费,不会有刑事后果。有内地律师指出,有关行为涉嫌贷款诈欺罪,该罪行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和没收财产,港人切勿听信不法中介之言以身试法。

「睇你有无兴趣,呢个就喺中山做,大约做两个月左右收到头炮5万(元),之后4个月内收埋20万(元)。」《星岛》记者日前在社交媒体发现一则北上「搵快钱」贴文,但未透露详情,记者于是发WhatsApp讯息查询,该名中介称内地楼市不景,发展商有中山市物业难以售出,于是与其合作找其他人签订买卖合约,让记者成为业主,并向银行申请楼宇按揭和装修贷款,一同瓜分有关款项,其中发展商占一半,记者可分得25万元。

中介指出,成为业主后不用每月还款,发展商会代为供楼约半年,其后银行会因逾期还款致电追讨,「但只会打电话去你大陆电话号码,同寄信去你大陆层楼,唔会搞到香港,半年内搵你唔到,就会直接收咗你层楼。」

 中介以「0元置业大湾区」及高额报酬利诱港人串谋骗取内地银行贷款。
中介以「0元置业大湾区」及高额报酬利诱港人串谋骗取内地银行贷款。
中介指偿还3期按揭后可申请装修贷款,有关款项便是给予业主的报酬。
中介指偿还3期按揭后可申请装修贷款,有关款项便是给予业主的报酬。
中介指示记者准备北上买楼骗取贷款所需的证件和文件。
中介指示记者准备北上买楼骗取贷款所需的证件和文件。
中介指发展商为将滞销物业套现,于是让港人以业主名义申请按揭等贷款,最后瓜分所得款项。
中介指发展商为将滞销物业套现,于是让港人以业主名义申请按揭等贷款,最后瓜分所得款项。
对于欠债不还,中介指银行会收回物业,但难以找到业主追讨欠款。
对于欠债不还,中介指银行会收回物业,但难以找到业主追讨欠款。

对于银行收楼拍卖后会否向原业主追讨欠款与拍卖价之间的差价,中介说申请贷款前已代为购买新的手机sim卡,而且内地银行通常不会追讨差价,强调「就算会,都搵唔到你」。

中介续称,只要带备身份证、回乡证和3个月银行月结单,两个月内前往中山4至5次办理手续便可,其间职员会全程陪同,每次会即日往返,车费亦会返还。

被问及合谋骗取银行贷款欠债不还的后果,中介声称影响有限,只是不能乘坐高铁和飞机的头等座位,但仍可乘坐商务及经济座位,出入境也没有问题,强调是次发财机会难得,切勿迟疑。

另一名中介亦在社交媒体发放广告,内容指可以「0元置业大湾区」,可入住,只要供款4000至5000元便可获得20万至50万元报酬,只要是23至55岁、有稳定工作、内地无坏帐便可,北上内地一天便办完所有手续,3个月可收款。

记者于是联络对方,获告知有关物业位于江门,面积88平方米,楼价约60万元人民币,他们会代为支付购楼首期款项,之后要向银行支付第一期按揭贷款约2400元人民币,第2至第8个月只要供款300元,其馀由他们代付,「第8期之后可以攞埋层楼做二按(二次按揭),之后可以选择放盘或者出租,我哋都帮到手!」

一名港人多年前在云南昆明从事房地产业务欠下逾亿元债务,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欲从昆明机场乘航班返港前被当局拘留。  网上图片
一名港人多年前在云南昆明从事房地产业务欠下逾亿元债务,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欲从昆明机场乘航班返港前被当局拘留。 网上图片
大湾区楼市不景气,不法中介乘机利诱港人合谋骗取银行贷款。 网上图片
大湾区楼市不景气,不法中介乘机利诱港人合谋骗取银行贷款。 网上图片

中介续称,偿还3至4期按揭后可再申请装修贷款,银行会批出大约11万至12万元人民币,并可向两间银行申请,即有20多万元人民币,有关贷款便是给予业主的报酬。

对于没法转售、出租及不还贷款的后果,中介承认会造成失信,又声称仍可自由出入境,只是不能乘坐高铁头等座,以及不可出入豪华场所,还有是没法使用信用卡、微信、支付宝等付款方法,影响有限。

据悉,内地楼市疲弱令一些物业难以出售,不法中介遂与一些小型发展商合作,利用港人当业主申请按揭,从而达到售楼套现的目的;至于选择港人的原因,是基于香港工作月薪普遍至少逾万元,大湾区的楼价亦相对低廉,加上银行难以查到港人在香港是否有不良信贷纪录,因此北上置业港人向当地银行申请按揭及装修贷款多数获批。不过,有内地银行业界人士指不法之徒未有理会港人断供导致银行出现大额坏帐的严重问题,也未有道出港人欠下大额债务的真正后果。

广东融方律师事务所黄冠雄律师表示,上述行为是典型的贷款诈欺罪,最高刑罚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人民币以上50万元人民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可见犯罪后果严重,呼吁港人不要听信不法中介的谎言而参与不法勾当。

对于不法中介声称港人北上买楼后不还按揭贷款代价甚轻,只是被限制消费例如不能乘坐高铁头等座位,其实被法院纳入失信的后果相当严重,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讯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可将俗称「老赖」的欠债不还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包括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轮船特定舱位,以及不可旅游、度假,也不能进入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高档场所,子女亦不能在私立学校就读;

此外,法院可拍卖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也可查封、冻结虚拟帐户和划扣财产,被执行人也不得担任老板、高阶主管,若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且情节严重,可被拘留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可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翻查资料,以往有部分港人「老赖」在内地欠钱不还被纳入失信名单,其中姓王港人是一宗股权转让纠纷的被告之一,根据2016年12月深圳福田法院的判决,他与妻子共同承担支付股权回购款1800万元(人民币,下同)和资金拆借费673550元,以及年利率24%的违约金、债务利息等,惟两人于判决生效15日后未有履行,原告于2017年2月9日向福田法院申请立案执行,申请立案标的3200多万元及后续利息,不料王突然「失踪」,及至2019年4月27日从深圳过关返港时被扣留,最后约定以现金及房产担保承诺偿还债务,方可恢复人身自由。

港商蔡先生亦于2013年先后两次拖欠货款40多万元不还,2015年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于2016年底因欠款不还,被当地法院处以15日司法拘留,并遭限制出境,他最终分两次付清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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