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银行分析员认港铁站偷影女子裙底  押后9.5待索心理报告

2024-08-22 14:36

案件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案件今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33岁银行分析员于7月在旺角港铁站拍摄一名女子的裙底照片,被控一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案件今(22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认罪,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宣布将案件押后至9月5日,以待索取背景、心理、以及精神科医生报告,被告期间还柙。

被告黄宇恒报称银行分析员,被控在2024年7月3日在旺角港铁站扶手电梯B3出口拍摄女子X的私密部位。

案情指,一名与被告不相识的女子于7月3日晚上约8时40分在旺角港铁站一条上行扶手电梯上,感觉到她右边大腿后方被不明物体触碰,回头发现被告站在她对下一至二级的位置,手持手提电话对着她裙下,因此怀疑被告偷拍她的裙底照片并质问被告。被告其后逃走,一名路人追着被告至250米外位置,最后在西洋菜南街截停他,警员到场拘捕被告。警方在被告电话搜到12张拍摄到受害人的照片,其中7张照片显示受害人的裙底,另有3张照片清楚拍摄到受害人的内裤。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因性冲动而犯案。

辩方求情时称,被告最大求情理由是坦白认罪,而且他没将受害人的裙底照片上传至社交媒体。辩方指,被告已婚并育有一名2岁女儿,妻子对于他犯案感到非常失望,但仍为他写求情信及到庭支持。被告平时须照顾患脑退化的父亲,加上被告天生患​​视网膜色素变性疾病,近年确诊白内障,令他担心眼疾会影响到工作。辩方表示,被告愿意接受心理治疗,希望法官批准为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及心理报告。

徐官指,被告2020年曾犯同类罪行,当时被判12个月的感化令,但现时被告再犯案,反映感化起不到任何作用,因此徐官决定是次不为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改为索取背景、心理、以及精神科医生报告。徐官说,这类罪行的判刑应最先考虑是否能反映公众对罪行的厌恶性,第二才考虑被告的更新。徐官提醒被告,既然他育有年幼子女,就不应犯事。

案件编号: WKCC2944/2024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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