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涉爆窃9食肆及便利店盗掠17万元 案件押后8.22再讯
2024-08-08 14:58
45岁男厨师涉于去年3月起近1年之间,先后爆窃9间食肆和便利店,掠取总值逾17万元现金及购物现金券,被控9项入屋犯法罪,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裁判官余俊翔押后案件至8月22日再提堂,被告不准保释,还柙候讯。
被告刘嘉明报称任职厨师,被控9项入屋犯法罪,首4罪指被告作为侵入者,于2023年3月16日进入屯门石排头路伟昌工业中心地下D铺食得喜清汤腩粉面偷窃5,000元;同年3月29日在屯门启发径城.点地下10号铺阿爷烧味偷窃4.8万元;今年2月8日在长沙湾元州商场地下7-Eleven便利店企图偷窃;同日在长沙湾青山道234号地下佳记美食盗窃5万元。
馀下5罪指被告作为入侵者,于今年2月20日分别于旺角基隆街63号地下金鸡港冰鲜鸡零售专门店偷窃6,000元、在红磡德民街36号地下新光烧味饭店偷窃2,000元,以及于深水埗福荣街100号地下满香烧鹅皇偷窃4.5万元;另于今年2月22日在深水埗福荣街110号地下谭仔三哥米线企图偷窃;并在2月27日在葵涌梨木道112号地下7号铺家家乐素食偷窃12,942元、人民币1,100元,及150港元购物现金券。
案件编号:KCCC557/2024
本报记者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