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生非礼兼偷拍女同学 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2024-07-11 16:58
17岁男生涉在2022年至2023年期间非礼及偷拍女同学,被控猥亵侵犯及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被告今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判两项为期16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同期执行。
被告为江姓男生。案情指,被告与女子X于2018年起就读元朗区同一间中学,中一时同班,并成为情侣,但在一周后分手。他们中二至中四仍是同班同学,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7月14日期间的某一天,被告在教室内轻拍X的臀部一次。在2023年11月28日,被告在教室内拍摄X的裙底照片。X向学校社工讲述事件,社工报警。
被告在2023年11月29日被捕,在警诫下表示:「嗰个女仔以前同我拍过拖,但之后分咗手。我唔抵得佢同其他男仔玩得咁埋,所以我就摸佢胸同pat pat,同埋影咗佢裙底影片同相。」
案件编号:TMCC639/2024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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