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被告李家田自辩表示 曾听闻屠龙小队改名为「逃龙」

2024-07-10 10:46

高院今就屠龙小队案续审。
高院今就屠龙小队案续审。

屠龙小队等人涉串谋在2019年12月8日游行中设置炸弹案第50天审讯。被告李家田供称被捕后第二次上庭曾对警方作出投诉,但未有透露投诉内容,信件显示相关调查因本案而暂停,待案件完结后再作处理;李另指有听闻过小队改名为「逃龙」。

李家田昨日提到2020年6月11日被捕时遭受武力对待,以及其录影会面内容是事实夹杂虚构。

李家田称怕录影会面内容警方「唔啱听」

李家田录影会面提过屠龙小队会一同游行,李家田庭上指「对我嚟讲唔系完全事实」,因自己通常会到其他地方;录影会面又提起位于柴湾角街的屠龙小队仓库,当中藏有伸缩棍、避弹衣,李供称是警察要求他在录影会面时要提到仓库,至于他所提及的装备内容,则是李于被告张俊富被捕后从新闻报道得悉。李表示进行录影会面时感惊慌,担心所说的话警方「唔啱听」,害怕会再遭受武力对待及母亲因此事受影响。

李家田确认第二次上庭时有投诉警方,返回法院羁柙室后警察让他签署「簿仔」,法官张慧玲关注李与警察有否对话,李只回应与警方有一问一答,辩方随即呈上警方的信件,内容提到为免影响司法公正,对有关李家田投诉内容的调查暂停,待案件完毕后再作处理,张官又追问是否不需提及是甚么投诉?辩方回答「唔需要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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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称曾听闻群组改名「逃龙小队」

李家田在被告张俊富代表大律师提问下,确认2019年8月5日认识张俊富后加入「荃湾示威群组」,指「有听讲过」该群组后来改名为「逃龙小队」,但不清楚由来。

早前李家田声称不知悉行山涉试枪和炸药,行山期间被告张铭裕两度着李「行远啲」。张铭裕代表大律师问李,为何不问黄振强何以需要自己去行山,李回答推断只是行山,不想得罪黄便答应。李又指当日没有人介绍吴智鸿、彭军壕等人予他认识。辩方问半夜三更行山不感到奇怪吗?李家田回答「行山」奇怪,「半夜三更」不奇怪。李续指没询问张铭裕为何叫他「行远啲」,张官关注李离开多远?李回答约5分钟路程,但没有听到枪响和爆炸声。而黄振强事后亦没有向他查问行山一事。

辩方指,黄振强供称叫张铭裕试枪当日拿取2支益力多分量的柴油予吴智鸿,李家田表示有看到张铭裕「拎嘢出嚟交俾人」,但对于辩方指吴称不需要后,张铭裕把柴油倒掉的说法没有印象。

不知黄振强计划12月8日后「走佬」

李家田称约2019年9月后开始问黄振强「攞钱」,相信总额不超过5千,李知悉黄有金主,另看到「育龙」频道有提供泰国户口予人捐款,因此知道黄有泰国户口,但没有过问。

黄振强曾在群组称「有新plan讲」,李家田指不知悉所谓的新、旧计划,亦没有留意「灭龙」群组内的遥控器片段。辩方指黄振强于12月6日私讯吴智鸿称欲取枪,李表示成员间没商讨过用枪,当时没有听过黄私自取枪一事,对于黄与吴有用枪和炸弹的协议、以及12月8日后要「走佬」皆不知情。

李自称不会参与破坏

辩方又引述群组同日有人提到诱警后便「走得」,辩方问是否屠龙小队平日示威的行动,「勇武起嚟」便作破坏,然后被警察追赶,李确认屠龙小队会做,张官问李「你好似将自己同屠龙小队分得好清楚?」,李指自己不会参与破坏。

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及许湛荣同被控一项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6男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他们再被控一项串谋谋杀罪;李家田另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女被告刘佩凝则被控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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