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集团前高层陈奋涉企奸获撤控 终极上诉讼费申请遭驳回

2024-07-05 15:21

陈奋企图强奸罪获撤控后申请讼费不果,他向终院申请上诉亦遭驳回。资料图片
陈奋企图强奸罪获撤控后申请讼费不果,他向终院申请上诉亦遭驳回。资料图片

恒大集团前常务副总经理陈奋2021年涉企图强奸一名相识不久的女子,但该女子情绪受困无法出庭作供,控方终决定不提证供起诉,撤销控罪。陈奋在高等法院申请讼费被拒,今向终审法院申请逾时上诉许可,加指本案证据不足以推论其自招嫌疑,终审庭则指女事主案发时大醉,陈送她回家并在她家逗留半小时,离开时衣衫不整,考虑本案是否有充分证据支持检控后,认为高院拒绝其讼费申请的理据充分,驳回其上诉许可申请。

原审法官裁定陈奋自招嫌疑拒批讼费

38岁申请人陈奋报称为商人,陈原被控于2021年3月2日,在某住宅单位内企图强奸女子X,案件原订于2022年12月2日在高等法院开审,但控方在开审前约1个月表明X情绪受困,拒绝出庭作供,故不提证供起诉,撤销控罪。原审法官张慧玲裁定陈奋自招嫌疑,指出案中有独立证据支持指控,包括事主当时严重醉酒,陈奋送事主回家并逗留逾半小时,离开时衣衫不整,事主胸围发现陈奋西装纤维,陈奋西装袖有事主唾液和DNA,故拒绝其讼费申请。

原审误以为事主曾作供

陈奋一方指张官的裁定涉重大和严重不公,认为张官误以为X曾在初级侦讯中作供,而控方证据只显示陈奋送X回家并逗留超过三十分钟,其后发讯息给X:「今日抱歉,请保重」;精神科医生审前评估X不适宜参与审讯,若半年内不受刺激才有可能出庭作供,认为控方检控基础不切实际。

终院并非考虑陈是否有罪

常任法官李义指张官已考虑X的精神科报告,而且证据显示X当晚在饭局期间酩酊大醉,内裤及名表等物件也遗留在餐厅厕所内,陈奋当时送X回家,升降机闭路电视片段显示陈奋上楼前,白衬衣下摆妥善收于裤头内,衬衫钮扣扣上,但单独离开时白衬衣下摆拉‍出散开,部分钮扣解开,亦有DNA检验结果支持,认为事件并非如此中性。法官李义同时质疑为何陈奋独自送X回家,没有寻求其他人协助,法庭需考虑本案证供能否证明陈奋自招嫌疑,并非要决定陈奋是否有罪。

陈一方指没有证据推论陈自招嫌疑

陈奋一方又指,没有证据证明陈奋送X回家后发生了什么事,X的家佣当日在家也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不能指任何送醉酒人士回家的人,在对方家中逗留一会儿,便是占了对方便宜。常任法官霍兆刚质疑,即使陈奋搀扶醉酒的X,也不会令衬衫部分钮扣解开;陈奋一方解释指搀扶期间或有肢体接触,而张官推论陈奋自招嫌疑有违无罪假定,强调本案没有足够证据推论陈奋自招嫌疑。

案件编号:FAMC4/2023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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