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颠覆案│指称组织者完成求情 区诺轩锺锦麟求情望减刑一半 赵家贤祈减刑四成至五成半
2024-06-26 16:51
35+颠覆案中,31人承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14人受审后被裁定罪成。辩方今午于西九龙法院求情指区诺轩和锺锦麟已经尽力协助控方作供,希望在量刑分级制中降级或至少减刑一半,赵家贤另按「超级金手指」案例,希望法庭扣减四成至五成半刑期。吴政亨则撰文自言政圈圈外人,理应属于最次要的「其他参加者」。5名控方指称组织者完成求情,下周二由香港岛区初选参选人求情。
官指区诺轩证供有用 可要求减刑更多
李官归纳求情因素指区诺轩及早认罪,协助控方作供,巩固控方案情,否则控方甚至无法建立案情指证任何被告。陈慕贤因此希望区诺轩可减刑一半,李官反问可要求扣减更多,陈慕贤最初拒绝,后来同意要求减刑六成,李官问及其理据,法官陈庆伟笑问何不减刑九成。陈慕贤考虑后认为区诺轩不符「超级金手指」案例,故不宜减刑3份之2,终希望在量刑分级制中降级或减刑五成至六成。李官形容区诺轩证供有用,可要求减刑更多期间,区诺轩举手打交叉,并向代表律师揖手道谢,又与邹家成打手势辅助交流,言谈甚欢。
锺锦麟:参与有限望减刑一半
大律师陈慕贤代表锺锦麟求情指其参与有限,惟已尽力协助控方,希望可获减刑一半。法官陈庆伟指其供词不及区诺轩有用,李官则提到其至少能证明协调会议文件曾送达众人。
赵家贤求刑三分二 官质疑不符「超级金手指」要求
大律师利琛代表赵家贤求情,按「超级金手指」案例希望减刑三分二,法官陈庆伟质疑其不符要求,利琛遂退而求其次,希望减刑四成至五成半。利琛指赵家贤受邀加入初选,参与了约2个月,负责执行及具体安排,草拟提名表格等,属积极参与,惟希望根据《香港国安法》第33(1)及(3)条,自愿在Facebook发文退出,与警方合作提供证词新资讯,故应属「积极参加者」中较高一端,法官陈庆伟质疑参与时间比其所言更长。利琛另附上赵家贤2019年一次冲突中被咬去左耳的创伤报告,供法庭了解赵家贤所经历的难关。
吴政亨:焦点在初选及立会过半 非否决财案
大律师石书铭代表吴政亨求情指控方称其为组织者,惟吴政亨一直独自行动,没有参与组织,只曾与戴耀廷交流,在整个计划中担任辅助角色,而且一直集中焦点在初选及立会过半之上,而非否决财案,吴政亨于后者无甚与趣,其刊登的头版广告可见一斑。法官陈庆伟指出刊登头版广告花费不菲,石书铭指15万元金额属多属少因人而异。石书铭续指吴政亨自言政圈圈外人,只属最次要的「其他参加者」,误信戴耀廷之言以为计划合法,愚蠢犯案,然而此比明知故犯罪责较轻,希望法庭扣减更多刑期。石书铭进而指出4项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中,本案「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行为」较首两者轻微,较可能不涉人命伤亡,量刑理应较低。
石书铭引述吴政亨求情信,内容详述其1978年生于香港,13岁随父母移民澳洲,大学硕士毕业后回流任职金融业,从来没有政治联系。吴政亨一直深信自由民主和权力制衡,比起暴力而言,以此化解纷争社会才能繁荣稳定,加上权力可以使人腐化,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腐化,定期举行公平选举才能防止当权者腐化而成暴政,因此才支持本港民主运动。吴政亨认为若能实现民主派立法会过半,将可和平移交立法权力,可以按议案优劣决定通过与否,实属民主运动的一大进步。吴政亨指出选举制度一直以来严重不利民主派,使其无法将大多数票数转化为大多数议席,希望用初选来解决民主派内斗,团结一致来争取目标,遂决定竭尽所能推动初选,使美梦成真。
吴政亨自知身为政圈圈外人,只是一个无名氏,同案被告作供之时,也无人知晓自己背景,空有满腔热情也无用武之地,幸而民主选举美丽之处,正正在于无论地位高低也是一人一票,不多不少,故即使再渺小也自感有使命促成初选,遂发起「3投3不投」。吴政亨忆述自己一直是圈外人,没有参与组织或参选,因此被指控自己为其中一个组织者时感到相当惊讶,自己只是主张初选参选人遵从初选结果,认为立法会过半对民主派而言已经足够有利,因此从未提倡当选人否决财案,更怕民主派众人因此事分裂,所以一直以来支持的都只是初选,尽力守法,希望法庭三思。
是次聆讯所涉被告及其案发时报称职业依次为59岁退休人士戴耀廷、37岁大学客席讲师区诺轩、38岁东区区议员赵家贤、35岁西贡区议员锺锦麟及45岁无业吴政亨,其中仅吴政亨不认罪被裁定罪成。
案件编号:HCCC69、70/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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