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信前校长疑泄试卷予补习社女董事 两人相识10年 警诫下称对女被告有好感
2024-06-24 14:14
德信学校50岁前校长郭超群涉隐瞒他在某间补习社的财务利益,及在德信考试和测验前,传送试题给该补习社46岁时任女董事彭咏娴。郭被廉署控告1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他和涉案女董事另被控1项串谋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件今于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两名被告相识约10年,两人会一起庆祝生日及互送礼物,郭亦在警诫录影会面中称对女被告有好感;廉署人员在女被告手机中发现11份德信试卷,亦在涉案补习社检获内容与德信试卷相似的练习。
郭个人八达通以彭地址登记
控方开案陈词指,郭于2004年起在德信任职教师,至2013年升任校长。案发时,彭是勤舍董事,而勤舍约有20名就读德信的学生。因为彭的儿子是德信校友,郭与彭因而结识及成为朋友,在2013年至2019年间,两人与其他朋友曾一起外游共7次;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之间,两人通过逾600次电话,郭的个人八达通亦使用彭的住址作登记。
2017年6月,郭向母亲借了42万元,及在同年7月,郭和其母亲的联名户口转帐了42万元给彭;彭于勤舍持有42万元股份。郭向母亲借钱的相关WhatsApp对话被廉署人员撷取,郭母当时曾表示担心学生不足、郭会被发现等,郭表示他会小心,又称做生意不能害怕。同年12月,郭向其母亲称补习社的钱需要迟些还,他们有赚到钱、但不多,郭母则着郭不用还。
郭在案发时从未向校董会申报自己在勤舍的财务利益。
郭向校监否认与补习班有关连
德信校监何炳德(Peter Herbert)今于庭上供称,约2017年9月,他曾收到匿名投诉,指郭与德信附近一间补习社有关系,但当时郭否认此事,他亦相信了何;何炳德确认,如果郭与勤舍有关连,会存在利益冲突,而德信亦禁止试卷外流。
控方开案陈词亦指,德信的试卷教师草拟后,会先交由副校审查、再交给郭批核,其后发还教师作最终修订后,便由学校文员安排列印,而学生在考试后不能保留试卷。
2021年6月12日,彭被捕后,廉署检取了她的手机和一个外置记忆体,发现郭在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1月7日,曾将不同年级的8份英文试卷及3份中文试卷传送给彭;外置记忆体中亦发现3个档案,内容与两名教师储存在德信伺服器中的一份数学试卷、一份英文试卷及英文试卷答案非常相似。廉署鉴证人员认为,郭以外置记忆体连接到自己的电脑,登入德信伺服器后将3个档案复制到外置记忆体。
2021年6月15日,廉署在勤舍搜证时,亦检获一份小一数学练习试卷、一份小二英文练习试卷及6份小五数学练习试卷;当中很多问题都与德信的试卷相8或非常相似。受事件影响,德信小五学生在2021年6月的考试成绩不获教育局接纳作中学学位分配用途,并须于同年9月重考。
双方就申报利益辩论
审讯下午继续。代表郭超群的辩方大律师Elizabeth Herbert今午盘问何炳德时,指教职员过去向校方申报利益冲突的情况,主要是与校方有直接交易的供应商,而勤舍与德信并无任何直接交易、亦非任何服务供应商。何炳德同意。辩方续指出,如果郭作为朋友、贷款给彭,毋须申报利益冲突。何炳德亦同意。
控方覆问时,则指如果郭贷款给彭,目的是用作投资在勤舍,是否须申请利益冲突。何炳德同意。
教育局首席教育主任郑国仁今午供称,局方要求所有资助学校严格遵守《学校行政手册》,并确认手册中提到校董会成员及学校人员应避免取得可能与其公职有利益冲突的投资或经济利益,并且认为如果身为德信校长的郭在勤舍有经济利益,违反了相关守则,若然局方知悉有试卷外泄的情况,亦会调查及视情况报案。
女被告彭咏娴的代表大律师David Boyton盘问郑时,问到教育局有否规管补习社。郑称局方同样会监察补习社有否遵从《教育条例》及《教育规例》,但同意《学校行政手册》中有关利益申请的部分不适用于补习社。郑亦被问到《学校行政手册》过去的版本,郑称过去有其他版本,但内容与现行版本没有大差异。
首被告郭超群,否认1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郭和次被告彭咏娴、涉案勤舍学习中心前董事兼股东,另否认1项串谋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控罪指,约于2017年7月24日至2021年6月12日期间,郭身为公职人员,在香港履行公职期间,无合理辩解而蓄意地作出不当行为,即没有向校董会申报或披露、或故意隐瞒他在勤舍学习中心的财务利益;郭和彭串谋作出不当行为,即在德信学校举行考试和测验前,向勤舍学习中心泄露考试和测验题目。
案件编号:DCCC 616/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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