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焯鸿被指欠债逾36万元遭入禀追数 女债主申简易判决被拒 需付潘焯鸿近9万元讼费

2024-06-07 13:10

潘焯鸿被指拖欠大学女同学连本带利36万元,遭对方入禀追讨。资料图片
潘焯鸿被指拖欠大学女同学连本带利36万元,遭对方入禀追讨。资料图片

「中科监察」主席潘焯鸿涉向大学女同学借贷8万元,声称每两个月会支付20%高息,即1.6万元,但一直未还款。女方指债务截至今年4月连本带利累计逾36.6万元,早前入禀向潘焯鸿索偿,并要求区域法院作出简易判决及批出中期付款。潘焯鸿一方认为本案不宜简易判决,有关事实争拗理应在正审审理。陈业禧聆案官经考虑后撤销女方的简易判决申请,下令她需向潘焯鸿支付8.9万元讼费。

借8万每两月付20%利息

原告为曹雯娟(英文名:Tso Man Kuen Jasmine),被告为潘焯鸿。入禀状指,潘焯鸿在2022年6月要求曹雯娟借贷或投资8万元,并承诺该笔8万元款项会每两个月获得20%高息,亦会每两个月支付有关增量回报。曹雯娟先后在2022年6月2日及8日,以汇丰银行帐户分别转帐6万元及2万元予潘焯鸿。

原告申简易判决

曹雯娟在2023年12月8日就本案所涉的虚假失实陈述申索申请简易判决及中期付款。曹雯娟在庭上称她是潘焯鸿的大学旧同学,另透露她曾遭潘焯鸿游说投资80万元,但她并没有能力参与投资,向中国银行申请借贷80万元亦被拒绝。曹雯娟称潘焯鸿:「借钱唔还,要俾利息又唔俾」。

辩方称涉事实争议不宜简易裁决

辩方认为本案涉及哪一方没有履行合约责任的争议,并争论8万元贷款转变成投资款项,双方在达成共识期间涉及多项事实争议,不能透过誓章作出简易裁决。

辩方提反申索

陈业禧聆案官指除了曹雯娟的申索,辩方亦申请反申索,应以正式审讯处理,不应以简易判决处理,若曹雯娟希望走捷径申请简易判决及中期付款,必须说服法庭她在本案的胜算极高,而且在成功申索后可获得可观金额赔偿。

原告申请被拒随即表示上诉

陈官认为曹雯娟向法庭提供的70多页资料也未能满足法定要求,也未能说服法庭她大机会胜诉,故撤销其简易判决申请,下令她需向潘焯鸿就是次传票支付8.9万元讼费。曹雯娟随即表示:「我依家要上诉」,陈官指如要上诉也要按法庭程序。

案件编号:DCCJ 1379/2023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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