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无业汉强奸智障女 求情自称智能较弱 还柙候心理报告判刑
2024-04-29 14:08
61岁无业汉前年7月初晚上在屯门住所强奸一同居住的22岁轻度智障女儿,女儿翌日向已分居母亲揭发事件后报警处理。无业汉今早于高等法院承认1项强奸罪,庭上透露事主在创伤报告中指,自从同住祖母2021年离世后,多次遭受被告性侵。辩方不接纳此前曾有性侵,求情指被告智能较弱。案件押后至9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心理报告,期间被告还柙候判。
案情指,被告L.C.K. 2005年离婚后与轻度智障22岁女儿同住屯门某单位,屋内不设房间,女儿平日睡于地席上,前妻则与儿子另居深水埗。女儿前年7月5日致电母亲告发指被告前夕上下其手,抚摸自己胸部、阴部及臀部,希望离家,母亲遂报警求助。7月7日女儿在录影会面下透露,案发当晚躺在地席上时,被告赤身露体走近要求她脱下衣服,她拒绝后被告强行脱下衣服,亲吻其胸部,再在没有使用安全套的情况下强奸她,女儿反抗不果,感到疼痛不适,过程为时5至30分钟。
案件编号:HCCC248/2023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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