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男子2019年圣诞节非法集结罪脱 律政司今上诉得直案件须发还原审定罪
2024-04-23 20:05
2019年圣诞节有市民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发起「和你Shop」示威活动,其中20岁男子跟随示威者进入一间餐厅环绕一圈,受审后因不能肯定为闭路电视片段中人,被裁定非法集结罪脱。律政司今天(21日)于高等法院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诉,法官姚勋智认为片中人毫无疑问是被告,原审裁判官判决有背常情,下令将案件发还原审裁判官,改判被告罪成及判刑。
20岁被告原永滔被控2019年12月25日于新城市广场三期2楼「翡翠拉面小笼包」内与其他不知名的人参与非法集结。原审裁判官李志豪裁决时指虽然片段中拍到一个人上半脸、衣物及鞋与被告十分相似,惟片段质素欠佳,其装扮亦极为普通,在现场也有不少人有相同打扮,有可能人有相似,加上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被告有在现场作出任何扰乱秩序行为,故裁定其罪脱。
法官姚勋智今听毕双方陈词后,分析闭路电视片段,认为片中男子与被告同样蓄过眉贴耳黑短发,穿白色圆领长袖上衣、黑色紧身裤和黑色鞋,毫无疑问属同一人。姚官续指被告跟随人群进入餐厅,而人群捣乱叫嚣,显然不是光顾用膳,加上被告不久后在附近被捕,身上携有「光时」袋、黑衣、冰袖等物品,认为原审裁判官没有考虑上述因素,法律上犯错。姚官再指被告与其他示威者鱼贯进入餐厅,明知捣乱仍「共同进退」,原审裁判官明显没有考虑被告与其他示威者抱有共同目的进入餐厅捣乱,而被告行为壮大声势。
姚官总结原审裁判官裁决有背常情,理应裁定被告罪成,下令将案件发还原审裁判官,指示其改判被告罪成及判刑。被告今缺席聆讯,姚官发出拘捕令,拘捕被告归案以知会其案件进展,同时施加现金3,000元及报到等保释条件,被告重新被捕后可即时获保释。
案件编号:HCMA355/2023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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