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局前执行董事许美莹涉滥权胁迫保诚高薪聘用媳妇 2人各准以10万元保释候讯
2024-03-08 11:19
61岁保监局前执行董事许美莹涉以公职施压,胁迫保诚以高薪聘请其32岁媳妇;其媳妇亦涉在商讨薪酬期间,声称能为保诚提供保监局的内部消息,2人被廉署起诉一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应控辩双方申请,押后案件至5月2日再讯,以待控方准备文件及辩方索取法律意见,两被告均获准以10万元现金保释。
被告许美莹(61岁,前保险业监管局执行荤事),及其媳妇陈芷慧(32岁,数码策略顾问),同被控一项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控罪指,许美莹及陈芷慧约于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3月10日期间,一同串谋利用或允许他人利用许美莹的公职,意图胁迫或诱使保诚有限公司及保诚保险有限公司聘用陈,并以更高的薪酬待遇聘用陈。
另一项交替控罪为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则指许美莹于上述日子期间,涉嫌不当地利用其公职外,亦没有避免利益冲突及向保监局申报利益冲突情况。
两被告各获准以10万元保释候讯,期间需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不得离港,需居于报称地址,住所更改前24小时通知廉署。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是负责规管及监督保险业的法定机构。廉署指,许美莹涉嫌向保诚高层发送陈芷慧的履历表求职,并涉在陈与保诚商讨薪酬待遇期间,批评保诚未能以市场薪酬聘请合适人才;又指若保诚不妥善处理此问题,她会动用保监局的规管权力,要求保诚检视其运作,这样可以令保诚花费数以百万元计。
调查发现,陈芷慧与保诚商讨薪酬期间,要求获付她当时年薪(约96万元)高出30%以上的待遇至逾130万元,并涉向保诚员工表示,她可为保诚与保监局维持良好关系,及提供保监局的内部消息。
案件编号:ESCC637/2024
法庭记者:廖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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