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务主任涉偷拍对面楼女子私密影像 事主指「冇谂过喺屋企入面被人偷拍」
2024-02-08 13:26
37岁入境事务主任涉于2021年在半山区单位偷拍一女子,又疑两度将女事主的私密影像发布网上,他否认1项窥淫及2项发布源自窥淫的影像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受审。承认事实指,警方于被告寓所检获一支望远镜;事主供称不认识被告,「冇谂过喺屋企入面被人偷拍」、「感觉不安同好惊」,部分相片中事主为裸体。裁判官裁定被告3罪表证成立。
警方于被告寓所来获望远镜
承认事实指,被告唐嘉麒居住于半山区辉煌台某室。被告拥有VKontakte社交平台帐户,其相片为公开浏览:被告另为Telegram群组「中西区疯狂群」拥有人,包括被告在内共有7名成员,群组描述为「有特殊爱好,平日唔方便讲,就系到啦」。被告分别于2021年10月上传涉案相片至以上平台。在搜查令下警方在被告寓所检获一支望远镜。
X被拍多幅在家裸体相
任企业管理顾问的X作供指独居于半山区寓所。2022年8月收到警方通知被人偷拍。控方向X展示相关照片截图,她均确认相中人为自己,其中多张她没有穿衣服,另包括穿著吊带睡衣、运动内衣、围著毛巾等,而照片均是拍摄于自己寓所的书房,她供称不知道被拍及何时被拍,她表示「冇著衫应该系冲紧凉既时候出嚟覆工作电话」,并只维持裸体状态数分钟。
被告与X寓所并非「楼望楼」
大律师魏俊盘问指「两栋大厦距离大约30米」,X表示「差唔多」,但不同意魏称「楼望楼嘅情况」,X续指平日会见到对面楼「人影」、对面亦「有机会见到我,企喺窗当然见到啦」。
被拍到时身处位置与窗户有段距离
魏又问X有否考虑到在家裸露时有人会恰巧见到,X指有机会,「(公事)太紧急我冇思考呢个问题」,但强调被拍摄时位于书枱,与窗户有一段距离,「屋企系私人地方⋯冇谂过有人会观察我」。
被告警诫下称犯案因「贪玩」 承认未徵求X同意拍下相片
警员周裕康供称当日于被告睡房搜查,「见到有唔同望远镜」,检取其中一支置于书枱及靠近窗边、有「十字准星」的望远镜。庭上播放警诫录影会面,被告称与太太和两名女儿同住,涉案照片从住所书房「影出去」,手机置于望远镜后方对焦拍摄,而平日也会用该望远镜「周围望⋯望街」。另外他并不认识相中女子亦没有徵求对方同意。被告续指犯案只因「贪玩」,其后删去涉案照片因为「自己都觉得无聊」。
被告表证成立明将自辩
裁判官何慧娴裁定3项控罪表证成立,审讯明续,届时被告将会自辩。
案件编号:ESCC1125/2023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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