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两15岁少女卖淫 淫媒游说女友当娼 求情自认「违反保护爱侣嘅责任」
2024-02-07 17:09
15岁女童前年透过交友应用程式认识31岁助理工程督察,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工程督察游说女童做妓女,女童事后仅获1,000元及冒牌手袋等作报酬,警方「放蛇」调查Telegram频道揭发还操纵另一名15岁女童卖淫,她更于性交时被拍片,肉金2万,但她仅分得100元。3男1女早前承认导致他人卖淫、倚赖他人卖淫为生、与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等共17罪,辩方今于区域法院进行求情,透露事主有创伤后遗症,暂委法官黄士翔押后至本月20日判刑。
首被告李家良为嫖客,代表律师求情指李承认有拍片习惯,以往在其他女生同意下才会性交时拍片,但本案中没有徵求X同意,另称李为一名「好爸爸」。辩方提到创伤报告中显示X有创伤后遗症,但「唔系最差情况」,黄官打断并道报告显示案发至今对X仍有心理影响。
退休裁判官、杜浩成大律师代表次被告郑嘉华,黄官指郑与Y为情侣关系,问「有冇违反诚信」,杜回应「可能违反保护爱侣嘅责任」,续指郑于保释期间结婚,对太太有悔意,太太将于本年6月产子。
第三被告司徒咏祖代表律师则指其角色「冇其他人咁恶劣」,没直接鼓励X卖淫,加上司徒只有21岁,「某程度上少不更事」。
案情指,15岁女童Y与郑嘉华(31岁,助理工程督察)约会,其后郑叫Y当娼妓。2022年2月9日至3月30日,郑安排Y与嫖客非法性交4次,廖静雯(33岁,钢琴教师)亦曾向嫖客推介Y及找来嫖客以6,500元与Y性交。郑被捕后在警诫下称「唔关我事㗎,系波波叫我带Y上酒店俾个客爆房㗎咋,我只系收返1,000蚊报酬。」
郑经司徒咏祖(21岁,地盘工人)得悉15岁女童X,并转介给「波波」。郑驾车接送X见嫖客李家良(45岁,地产经纪),李与X性交时没有使用安全套,并拍摄性交过程,X事后仅分得100元报酬。李被捕后被发现手机内有159段儿童色情录像。「波波」廖诗敏于2022年6月26日离世。
案件编号:DCCC726-728/2023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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