捣破卖淫集团│北角皇冠大厦同一楼层淫窦占7成 月入20万 警拘涉案18男女

2024-01-19 12:25

自去年年初疫情过后,内地与香港通关后,警方留意到北角皇冠大厦一楼层10多个单位被翻新用作淫窦,全盛时间有7成单位用作卖淫活动,卖淫集团更向性工作者收取3成佣金,每月营业额高达20万元。东区警区前日一连两日对有关大厦采执法行动,拘捕18名男女包括涉案业主、租客及卖淫女子,成功瓦解一个由三合会操控的卖淫集团。

北角皇冠大厦一楼层全盛时间,全层24个单位,其中17个被分租为29个劏房单位,用作卖淫活动。警方提供
北角皇冠大厦一楼层全盛时间,全层24个单位,其中17个被分租为29个劏房单位,用作卖淫活动。警方提供
北角皇冠大厦一楼层全盛时间,全层24个单位,其中17个被分租为29个劏房单位,用作卖淫活动。警方提供
北角皇冠大厦一楼层全盛时间,全层24个单位,其中17个被分租为29个劏房单位,用作卖淫活动。警方提供
经打击后有所收敛。
经打击后有所收敛。
行动中检获价目表。杨伟亨摄
行动中检获价目表。杨伟亨摄
行动中检获的证物。杨伟亨摄
行动中检获的证物。杨伟亨摄
行动中检获的证物。杨伟亨摄
行动中检获的证物。杨伟亨摄
东区警区行动主任总督察王纪聪(中)、特别职务队高级督察余承丰(图左)、高级督察刘志峯讲述案情。杨伟亨摄
东区警区行动主任总督察王纪聪(中)、特别职务队高级督察余承丰(图左)、高级督察刘志峯讲述案情。杨伟亨摄

 

东区警区行动主任总督察王纪聪讲述案情时表示,警方除进行定期巡逻,了解当区居民投诉,经深入调查后,发现最严峻时期该楼层十多个单位同一时间被人用「一楼一」方式进行卖淫活动。过去10个月,警方与入境处不断作出拘捕行动,当中涉及大量违反逗留条件的非本地女子,经过多次行动,警方仍发现不断有该类女子进驻上址进行卖淫活动。

为正视有关问题, 警方除在过去10个月联同入境处连续进行执法行动,拘捕上述违反逗留条件嘅非本地女子,警方亦向相关处所租客、占用人、掌管人等发出引述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145条 「租客等准许处所用作卖淫」通告。

直至前日17至18日,警方一连两天进行代号「天丛」的拘捕行动,成功拘捕幕后操控卖淫活动的集团主脑,以及经过多番通告但仍然准许处所经常用作卖淫的租客、占用人、掌管人等。

东区警区特别职务队高级督察余承丰续称,警方自去年年初察觉有非本地女子在北角皇冠大厦某楼层多个劏房单位内,提供一楼一模式的性服务。在全盛时间,上址全层24个单位,其中17个被分租为29个劏房单位,用作卖淫活动,而该大厦并无足够保安设施,例如铁闸,密码锁等,嫖客可自由出入,引起区内居民对治安的关注。

有见及此,警方在上址进行多次的放蛇行动,以违反逗留条件,拘捕40名来自内地、泰国及印尼的性工作者,经过多月执法行动后,上址涉及卖淫的单位已减至少于4间。

经警方情报分析,上址卖淫活动由三合会集团操控,锁定十多名涉案单位的业主及租客,其后并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145条,向有关人士发出多次通知,指其单位被用作经常性卖淫活动。

警方在前日及昨日采取拘捕行动,以准许处所用作卖淫的罪名拘捕11名涉案单位的业主及租客,及以倚靠他人卖淫收入为生及控制他人卖淫的罪名,拘捕3名集团骨干成员,被捕人士全部为本港居民,年龄介乎35至73岁。

另外警方连同入境处在区内其他处所,再拘捕4名正在卖淫的内地女子,年龄由27至40岁,涉嫌违反逾期居留。行动中检获大量与卖淫活动有关的证物包括避孕套、润滑剂、漱口水、一次性毛巾、闭路电视、价目表及光管。全部被捕人士除4名内地女子外,全部均获准保释候查。

东区警区反三合会高级督察刘志峯表示,经过情报分析及深入调查,这个由三合会操控的卖淫集团,集团其中一名主脑会以租上租形式,向大厦业主或租客租下指令的房间,另一名主脑负责招揽内地女子来港卖淫,安排她们到指定的劏房单位,以俗称一楼一的形式提供性服务,集团成员亦会向性工作者提供日用品、一次性毛巾、避孕套,以及上门收取犯罪得益,该卖淫集团亦会向性工作者收取3成佣金,每月营业额大约港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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