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案|被告自辩指幼儿工作员助理对儿童无照顾管养责任 并称没有目睹同事施袭
2024-01-17 18:00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院舍「童乐居」的虐儿事件,多名职员被控,其中7名被告被控共13项虐儿罪,涉及9名儿童,案件今于区域法院续审。其中一被告邓月媛被指近距离目击同事施袭而袖手旁观,邓自辩指当时专心其他工作,没有看到同事出手。她亦指自己工作是助理员,只负责协助幼儿工作员,没有照顾管养儿童责任。
被告邓月媛涉及4项控罪。案发时任职幼儿工作员助理的邓自辩称,在控罪的场合中没看见同事施袭,原因包括正专注留意其他儿童、清洁地面、合上眼休息等。又称如果见到上级施袭,会带小朋友离开,认为指责上级「唔系太方便」。
控方盘问时引述邓供称需要为儿童换裤、派牛奶等,问邓会否同意工作相当多涉及照顾儿童、负责管养责任,邓不同意,「我系协助幼儿工作员做野」,控方引述员工守则,提到儿童是应专心照顾、保障安全的对象,邓却反驳照顾责任应是在社署订明的幼儿工作员,而非助理,「我理解法律上系无责任」。
控方播放其中一条片段,指出当时另一同事拍打女童I手臂时,邓正望向该方向,邓否认,表示自己只望著女童I的裤子,「我专心望住佢条裤有冇湿罗」、「望下啲片(尿片)有冇跌落嚟」,控方质疑「条裤有冇湿一眼都望见」,邓解释因为与女童有一段距离。审讯明续。
7名被告分别为23岁黄洁莹、49岁陈绮雯、50岁邓月媛、26岁梁晓彤、51岁梁善仪、49岁关佩华、56岁陈信兴。
案件编号:DCCC 846-853/2022、DCCC146,147,149,150,152,153,156/2023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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