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行售31枚假古币 违商品说明例2罪成罚款4万 官指拍卖行不能靠免责声明逃避刑责

2024-01-17 17:30

今是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出售31枚假古钱,被裁定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罚款4万元。资料图片
今是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出售31枚假古钱,被裁定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罚款4万元。资料图片

艺术品拍卖公司于公开拍卖会上售出31枚价值共逾20万的民国时期钱币,后被怀疑属假币,拍卖行早前否认在货品上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等2传票控罪受审。裁判官何慧娴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裁决指,拍卖行在未有尽责查证下,在拍卖会图录上作出虚假陈述,谎称钱币来自晚清至民国期间,强调拍卖行不能依靠图录的免责声明逃避刑责,裁定两项传票罪名成立,共判罚款4万元。

今是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今是)被票控「在货品上应用虚假商品说明」及「供应/要约供应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今被裁定罪名成立。拍卖行顾问68岁林松亮原同被控「在货品上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罪,早前被裁定没有明确证据证明他曾指称涉事钱币为真确,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何慧娴裁决指,虽然辩方称涉事钱币由林松亮从朋友中取获,今是并不清楚两人对话,又认为鉴定工作在于买家,而非拍卖行的责任;惟何官指今是制作了拍卖会中的图录,并介绍钱币是来自晚清至民国时期,而有关描述属虚假陈述,顾客当然合理认为其钱币真实,不同意鉴定责任在于买家。何官续指,法律上清楚指明,被告需采取所有方法确认资讯真确,才能避免刑责;而今是在知悉林并非钱币专家的情况下,仍相信其判断,没有进一步查证钱币的真确性,并不能说是已尽责查证。

何官续表示,即使图录上有免责声明指不确保拍卖品的真确性,但若每人皆依靠免责声明辩护、逃避法律责任,有关虚假商品说明的法例将形同虚设,裁定今是两项传票控罪罪成。

辩方代表大律师David Boyton求情指,自2020年疫情开始,今是的营运状况不佳、持续亏本,希望能尽量减低罚款。何官判刑指,考虑到拍卖行在公开拍卖会上,提供真实陈述的重要性,以及今是的财政状况,判处每项传票罚款2万元。

案件编号:ESS25138、25139/2022

法庭记者:廖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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