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护理员涉换尿片用力过度 致88岁老妇骨折截肢 被告警诫下认曾听到事主骨头「噗」一声
2024-01-08 14:53
66岁护老院女护理员涉在替88岁女院友更换尿片时用力过度,令其左大腿骨折,事主其后需要截肢,护理员被控一项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案件今于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在换尿片时,捉住仰卧在床的事主的脚板,试图分开双腿并用力推其转身,期间事主挣扎,其左边额头撞向墙,被告亦称听见事主的左脚骨头发出「噗」一声。同值夜班的同事作供指2人分开工作,被告曾告知事主称脚痛,但因工作忙碌而没有亲自了解情况,否认失职。
被告刘桂芳(案发时66岁,护理员),被控于2022年3月22日,在大埔广福道26号大埔大厦(养和护老中心有限公司)意图使苏兴妹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导致她的身体受严重伤害。
控方代表高级检控官陈曦媛开案陈词指,事主现年88岁,患有认知障碍症,需长期卧床,没有自理能力,由2019年开始入住护老院。案发当日,2022年3月21日下午7时至翌日上午7时,只有被告刘桂芳与护理员梁素嫦当值夜更,2人分开工作,被告主要为替院友更换尿片、喂院友食早餐和巡房。在3月22日上午约6时,被告向梁素嫦表示事主称自己左脚痛,应带其去看医生,梁因工作忙碌,未有亲自查看受害人情况,及后在「交更簿」上纪录事主左脚痛一事。接班的早更护理员为事主冲凉时,发现其左边大腿肿胀,少许骨凸出皮肤,事主随即送院接受治疗,其家人得悉事件后报警。
被告警诫下称无蓄意伤害事主 见事主无哭泣或吵闹以为无事
警诫下,被告称「我冇蓄意伤害佢」,而案发当晚第2次为事主更换尿片时,她用右手提住事主左脚板,尝试分开事主双腿并用力推其面向左边,期间事主挣扎更用脚踢向她。过程中,她见到并听到事主左边额头撞向墙,亦曾听见事主的左脚骨头发出「噗」一声,认为可能是骨折,事主亦曾「哎吔」一声示意痛,但其没有哭泣或吵闹,遂以为无事。事发后,被告向护老院主管表示,第一处骨折可能由自己造成;而主管表示另外两处骨折是其他人带事主去洗澡时造成。
事主送院后,医生诊断她左大腿的侧面出现细小的撞击伤口,并有血液缓慢地渗出,左股骨的X光检查结果显示骨干折断成多段,并出现移位及缩短的情况。其后,事主伤口恶化并于同年4月22日进行左膝上截肢手术。法医认为,根据被告承认于事发时曾过度用力、遭受反抗和听到「裂开」的声音,骨折有可能在更换尿片时造成。而如果不当或粗暴地移动受害人,可能会使其股骨骨折情况恶化。
被告同事反指被告没交待清楚事主脚痛情况才是失职
控方传召同值夜班的护理员梁素嫦作供,指2人分开工作、甚少沟通,而当晚被告曾2次告知她事主称脚痛,着她带事主看医生,但因她工作繁忙没有亲自前往了解,认为可能是一般风湿痛,其后在「交更簿」记录后便下班离去。辩方代表大律师马耀添盘问时向梁素嫦指出,他当时没有立刻前往查看是否失职;梁称并不知道情况严重,反指「咁佢都系护理员,佢唔同我讲清楚情况系咪佢都失职?」。
控方另传值日更的护理员黄佩仪作供,黄称曾多次替事主更换尿片及剪指甲,但从未见过事主反抗,她在案发前一日亦有替其换1次尿片,当时事主并无特别动作,额头亦无瘀伤。黄佩仪续指,在7月22日早上,她与2位同事一起带事主前往洗澡,期间发现事主左眼角额头有少许肿胀,及后3人合力扶事主坐上冲凉车时,事主曾称痛,但她当时以为是额头痛;直至脱下事主裤子的时候才发现她左边大腿肿胀,黄用手指触碰伤口后有少许流血,遂唤保建员前来查看。黄佩仪最后替事主穿上衣服,将其送院治理,但称没有看到任何人弄伤事主。
案件明天续审。
案件编号:DCCC 501/2022
法庭记者:廖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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