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自由工作者认披露受查人身份 明年1.23判刑

2023-12-19 18:54

李泳恩承认披露受查人身份罪候判。资料图片
李泳恩承认披露受查人身份罪候判。资料图片

35岁女自由工作者涉于去年9月向银行职员披露一名受廉署调查人士的身分,被廉署落案起诉一项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等资料罪名。她今(1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将案押后至明年1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保释。

李泳恩,35岁,自由工作者,承认一项披露受调查人身分等资料罪名。

案情透露,廉署于2022年8月中接获一封由被告发出的电邮,投诉一名银行客户怀疑行贿一名银行职员以协助其取得贷款。被告其后获廉署人员提醒不要向其他人士披露其举报,否则会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0条。

调查发现被告于2022年9月中向该银行发送匿名电邮,披露上述银行客户是廉署调查的受调查人,以及该调查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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