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尧阻塞逃生途径罪罪成 限9个月内付清罚款6000元
2023-12-18 17:19
77岁资深社运人士古思尧涉嫌在荔枝角一工厦后楼梯摆放工具杂物,被消防处票控一项阻塞逃生途径罪,他早前否认控罪,案件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审讯,古思尧承认有放置杂物于该处,暂委裁判官丘国新裁定古罪名成立,判处罚款6,000元,限其9个月内还清款项。古思尧表示对消防处的针对性执法感到不满,认为消防处的做法「比我违反消防条例更严重」,明言有机会上诉。
裁判官丘国新裁决时指,控方证人张国潮证供清晰合理,诚实可靠,而被告于盘问时亦表示同意证人供词,认为案情就如控方所言,裁定古思尧一项阻塞逃生途径罪罪成。控方代表消防处检控主任指,在消防处纪录中,古思尧于2008年曾有一项相同控罪的案底,经审讯后定罪,罚款3,000元。
古思尧求情时回应丘官提问,指自己77岁,近两年因患上末期直肠腺癌没有工作,靠支持者提供生活费;并称大机会会就消防处的选择性执法上诉。
丘官判刑时指,虽然古思尧没有质疑控方的案情,但本案仍属经审讯后定罪,而法律上表明,若第2次干犯此罪,最高刑罚可罚款20万及监禁一年;但考虑到该案底已是很久之前,以及其年纪及病情等情况,判处古思尧罚款6,000元。
古思尧闻判称希望待小额钱债的申索案件完成,再缴交罚款,强调消防处的做法「比我违反消防条例更严重」;丘官称两案性质不同,该案为民事,本案为刑事,不能一并处理。古思尧后称希望可获1年宽限时间还清罚款,但丘官认为「一年太耐喇」,限古思尧9个月内付清罚款。
被告古思尧被票控2023年4月27日,在荔枝角永盛工业大厦1楼近13室的楼梯平台,摆放或留下一堆约3.8米长乘1.1米阔乘1.1米高的杂物,以及约0.6米长乘0.8米阔乘0.7米高的木箱,该东西可能会阻塞逃生途径。
法庭记者:廖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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