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暴动被告刑期遭覆核后维持原判 上诉庭批原审法官陈广池判刑时模棱两可
2023-12-01 17:29
2019年理工大学爆发连日冲突,多人突围而出逃至科学馆后被捕,其中5人开审前后承认暴动等罪后,被判监15至19个月。律政司早前不满刑期过轻申请覆核,高等法院上诉庭听毕陈词同意判刑明显过轻,应以3年监禁量刑,惟考虑到各人即将获释等因素,不宜改变刑期,终驳回律政司覆核申请,维持原判。上诉庭今午公布判案理由,批评原审法官陈广池判刑时模棱两可,切割整场理大暴动,原则有错。
5名答辩人为26岁港大学生梁子扬、26岁场地布置郭志帆、22岁中大学生许宁轩、29岁护士马嘉惠及30岁汽车美容技师严家朗,各承认暴动等罪判囚15至19个月。
上诉庭判词今指原审法官在判刑时应该将整个理大暴动作为案发背景来考虑,理大暴动作为牵动全港、令整个尖东和红磡区域陷入多天混乱的暴动一环,对公共秩序的破坏以及各答辩人的个人罪责,单一偶发的同类事件均无法相比。
上诉庭批评原审法官陈广池处理上述判刑原则时瞻前顾后,模棱两可,一边说「不能抽离」整个理大暴动,另一边又说只能以涉案暴动罪及其案情作为判刑基础,同意律政司指原审法官将整个理大暴动切割掉构成原则犯错。上诉庭续指即使有把整个理大暴动作为背景纳入考虑,但原审法官把量刑基准定于2年实在太低,明显不足。
上诉庭指出,涉案那一批示威者鱼贯走出理大时,其中不少人满身装备,手持塞有布条的玻璃瓶,当中有人向警方投掷大量汽油弹和硬物,5名答辩人不可能没看见,绝对不能因为本身没有施行暴力而减轻罪责。上诉庭续指答辩人和其他示威者案发时只是在逃离理大而不是主动出来攻击警方,故可以较低年期作为暴动罪量刑基准,但无论如何也不应少于3年。惟上诉庭指计算到认罪减刑后,由于刑期覆核答辩人依惯例可获得一定程度的刑期减免,再加上答辩人原本即将刑满出狱,一般会酌情再减,终权衡取舍下不认为改判会符合公众利益,遂维持原判。
法庭记者:陈子豪
---
《星岛头条》APP经已推出最新版本,请立即更新,浏览更精彩内容: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