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房屋|新生婴儿家庭轮候公屋两年 即符甲类租户申请资格
2023-12-01 11:43
早前《施政报告》公布多项支援及鼓励生育措施,过渡性房屋资格亦包括在内。房屋局今日(12月1日)起调整过渡性房屋甲类租户的申请资格,让有新生婴儿的家庭,轮候传统公屋满两年(一般要求为满三年),即符合过甲类租户资格。
房屋局指出,现时轮候传统公屋未满三年的家庭或人士,属过渡性房屋乙类租户。而在2023年10月25日或之后有新生婴儿的家庭,自今日(12月1日)起可获缩减一年轮侯传统公屋时间的申请要求,即已轮候传统公屋满两年,便符合过渡性房屋甲类租户资格;其他申请家庭或人士则维持现有要求(即已轮候传统公屋满三年),方符合甲类租户资格。申请家庭须于该婴儿未满一岁前递交过渡性房屋申请。
另外,房屋局指出,营运过渡性房屋的机构须将项目内不少于80%的单位供甲类租户入住,另外机构可按其服务特色,自行订定其申请对象的细节准则,并预留不多于20%单位予其他类别的申请者,即「乙类租户」。可按此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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