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警涉越权索CCTV片段被控行为失当 辩方指仅为调查之用 明年2月裁决

2023-12-01 17:08

两被告沈志明(左)及杨卓麟(右)称,索取CCTV仅为调查之用。苏芷榆摄
两被告沈志明(左)及杨卓麟(右)称,索取CCTV仅为调查之用。苏芷榆摄

油尖警区反黑组警署警长和警员前年11月涉嫌越权,讹称驻守秀茂坪警署,索取一宗九龙湾伤人案闭路电视片段。2人否认在公职中行为失当罪受审。控辩双方早前呈上书面结案陈词,裁判官刘绮云今于观塘裁判法院处理陈词。辩方强调,2人的上司曾指示「收风」,「收风」非限制性指示,做出非职责范围内容行为才等于失当。刘官押后至明年2月21日裁决。

被告为沈志明(41岁)及杨卓麟 (35岁),被控于2021年11月18日在九龙湾身为香港警务处警署警长和警员,在执行公职的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情况下,使用虚假身份及出示讹称由警方签发的信件,以获取涉及发生于同年11月17日凌晨,超越他们职权范围的一宗伤人案件的闭路电视录像。据悉,2名警员早前已被停职。

控方指2人使用假身分、使用讹称由警方签发的信件和跨区索闭路电视片段,即符合检控基础属越权。证据显示2人不可以此方式处理案件,「问题症结所在系呃人」。

辩方陈词提到,2人拿取片段为调查之用,只是表露身分上有问题,证据支持上司有指示他们「收风」以及提到有效方式是查看闭路电视,而且没有证据证明2人「公器私用」,即有任何私下目的,故不构成不当行为,质疑控方指没有上级人员正面指示工作就等于「无权」的说法。至于控方越区一说,辩方称亦没有证供显示警察调查工作不准拿取另一区闭路电视。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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