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城巴纵火 轻度智障清洁工认罪判监两年

2023-11-29 12:28

被告锺伟良早前承认于一辆城巴上纵火,今被判监两年。资料图片
被告锺伟良早前承认于一辆城巴上纵火,今被判监两年。资料图片

31岁清洁工去年7月在港珠澳大桥巴士总站先后登上两架无电的城巴,及后用打火机在一辆巴士上纵火,遭保安察觉及透过闭路电视认出身份。涉案清洁工早前承认2项干预汽车及1项纵火罪,暂委法官王证瑜今(29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时,引述报告显示被告有轻度智力障碍及不善沟通,他现感后悔及重犯机会低,终判处被告监禁24个月。

被告锺伟良,承认于去年7月7日在香港大屿山赤鱲角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公共运输交汇处的巴士总站,没有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干预两部公共巴士;及于同日同地,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损坏属于城巴有限公司的财产,即一部公共巴土,意图损坏该巴士或罔顾它会否被损坏。

案发日肇事城巴著火焚烧。资料图片
案发日肇事城巴著火焚烧。资料图片
被纵火的城巴车头、司机位置与车门等情况。资料图片
被纵火的城巴车头、司机位置与车门等情况。资料图片

被告有轻度智障 重犯机会不高

王官今判刑时,引述心理医生报告,指被告患轻度智力障碍及缺乏沟通能力,但被告并没有纵火癖,他认罪及有悔意,重犯机会不高。因此就2项干预汽车,以12个星期作量刑起点;纵火罪则以36个月作量刑起点,基于被告认罪及整体量刑原则,终判处被告监禁24个月。

去年7月7日早上约7时,保安发现港珠澳大桥公共运输交汇处的巴士总站有一辆巴士起火,他翻看闭路电视发现被告曾走上司机位,其后被告下车及在巴士周遭徘徊,及后巴士起火;保安怀疑被告是巴士总站的清洁工,故走到休息室查看,他认出被告及后报警。消防接报后到场扑救,而巴士的车头严重损毁。

警诫下称因贪玩犯案

警员拘捕被告后,被告在警诫下他称「我因为贪玩,所以上咗架城巴用火机烧軚盘右边嚿胶」;被告又承认他因为贪玩曾登上另一架巴士,并坐在司机位休息及听音乐。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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