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业拖粮严重 政府拟订迅速解决付款争议机制 审裁后未收欠款承建商可停工

2023-11-23 18:06

政府拟为建造业引入迅速解决付款争议机制。资料图片
政府拟为建造业引入迅速解决付款争议机制。资料图片

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文件,计划为建造业引入迅速解决付款争议的机制,改善业界各持分者的现金流问题。政府计划明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草案,将规范不公平的付款条款,并规定付款方须在收到申索方申索后30日内回应,60日内付款,条例将适用于刊宪一年后新签署的合约。

政府拟为建造业引入迅速解决付款争议机制。资料图片
政府拟为建造业引入迅速解决付款争议机制。资料图片
当局计划明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草案,将规范不公平的付款条款,并规定付款方须在收到申索方申索后30日内回应,60日内付款。资料图片
当局计划明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草案,将规范不公平的付款条款,并规定付款方须在收到申索方申索后30日内回应,60日内付款。资料图片
条例将适用于刊宪一年后新签署的合约。资料图片
条例将适用于刊宪一年后新签署的合约。资料图片
文件指如果付款方未能如期回应或付款,申索方就有权提请审裁,审裁员须在获委任后55个工作天内作出裁决。资料图片
文件指如果付款方未能如期回应或付款,申索方就有权提请审裁,审裁员须在获委任后55个工作天内作出裁决。资料图片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刘国勋表示欢迎,认为有效减少建造业界「拖数」。资料图片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刘国勋表示欢迎,认为有效减少建造业界「拖数」。资料图片 

申索方收欠款后 7个工作天内全面复工

文件指,拟议条例的主要建议包括改善合约付款的条款、引入一套迅速审裁机制以排解中途付款争议,以及让申索方在因不获付款的特定情况下可暂时放缓或停止工作,拟议条例将涵盖所有政府及指定的法定及公共机构/企业所采购的建造工程,以及与其相关服务及材料和机械供应等合约。

文件提到,若付款方未能如期回应或付款,申索方就有权提请审裁,审裁员须在获委任后55个工作天内作出裁决。如果付款方不遵照审裁员的裁决付款,申索方可向原讼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合约双方如不满审裁结果,有权将争议提请仲裁或法庭审议。 草案亦订明,在特定情况下,付款方如果未能如期支付已裁决的款额,申索方有权减慢工作进度或暂时停工。不过,就其他情况,如双方纯粹因为对付款金额存在异议或正就争议金额进行审裁,申索方则不获减慢工作进度或暂时停工的权利。

申索方必须于拟行使减慢工作进度或暂时停工权利前的不少于5个工作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付款方,并告知业主(即采购主建造工 程的一方),以促使付款方尽快履行责任,亦可让业主在了解有关情况后 按需要及早介入,有助双方解决付款争议。当申索方收到相关欠款后, 须于7个工作天内全面复工。

过去10年付款问题无明显改善

当局又指,承建商、分包商、工程顾问和供应商等,多年来面对不同程度的付款问题,每年平均未偿付款额占公司业务总收益5%至12%,而拖欠款额的时间最长超过半年。业界普遍认为过去10年付款问题并无明显改善,期望新制度为各方带来更好保障。

刘国勋欢迎:有效减少「拖数」 

民建联发展事务发言人、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主席刘国勋对草案表示欢迎,认为有效减少建造业界「拖数」的情况,相信对行业发展、业界运作、加强对工人的保障,以及提升行业形象也有裨益。他认为,现时下游的中小型分判商或物料供应商,即三判、四判,需要稳定的现金流以维持业务,若上游承建商「拖数」,容易出现「无粮出」的情况、需「贴钱开工」,令下游分判商欠缺交货动力,造成工程质素参差,甚至偷工减料的情况,更有机会出现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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