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母烧挥春平底锅掷子认2罪原判感化 上诉庭今改判监禁3个月缓刑1年半
2023-11-23 12:45
有虐儿案底,并患有抑郁症的失婚妇人去年情人节因觉得11岁儿子不专心上网课,在家中向儿子怒掷平底锅,外出买酒回家时惊觉儿子锁上大门,遂放火燃烧门外挥春致浓烟入屋。妇人早前承认虐儿纵火2罪,获轻判12个月感化令,律政司认为判刑过轻,今早于高等法院申请覆核刑期。上诉庭考虑过后,改判监禁3个月,缓刑18个月,并加上一系列条件,下令被告遵从社福主任建议,包括接受辅导改善亲子关系等。
上诉庭质疑原审判感化「好勉强」
法官潘敏琦回应辩方书面陈词指,45岁无业女被告N.L.T.故态复萌,2020年除用手外,还用衣架锤子等虐打儿子,干犯虐儿罪被判感化令,前年7月完成感化令,7个月后重犯,更多犯1项纵火罪。辩方回应指本案案发后被告遭发现患有抑郁症,现已由精神科及心理医生跟进用药治疗,比首次犯案时情况有改善,她并已完成逾半感化令,认为接受感化官监察辅导较监禁有助改善情况。惟法官彭宝琴质疑原审法官判刑刑种是否适合,被告有虐儿前科,纵火罪行严重,再考虑到本案案情,2罪判处感化令「好勉强好勉强」。
辩方:被告有按照示参与戒酒班见精神科医生
辩方另应法官查询,交代被告已参与2次共16堂酗酒治疗计划,每有课堂均会出席,现已不再酗酒,又应精神科医生要求每1个半月覆诊一次,感化官及社署社工每月会家访一次,再向精神科医生跟进,被告另外虽然领取综援,惟多年来一直从事兼职。
上诉庭改判监禁但准缓刑 嘱被告「有咩事即时入狱」
经考虑过后,上诉庭终认为原审法官判刑明显过轻,原则犯错,批准律政司刑期覆核申请,改以4个半月监禁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至3个月,缓刑18个月,期间被告工作居住均须接受社福主任指示,并按社福主任及精神科医生指示出席预约、接受有关教养小孩、亲子技巧的辅导,出席社区活动并治疗酗酒,最后要遵从社福主任所有建议。法官彭伟昌叮嘱被告此乃最后一次机会,「有咩事即时入狱」,又指被告儿子学业成绩操行不俗,劝被告行事「谂清楚」。
被告原审时承认虐儿及纵火罪
45岁无业女被告N.L.T.承认于2022年2月14日,在九龙城某单位,身为超过16岁而对16岁以下的儿童或少年人,即11岁的X,负有管养、看管或照顾责任的人,故意虐待或忽略该儿童X,其方式相当可能导致他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损害;另承认于同日同单位外,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损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财产,即该单位的一道门,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以及罔顾X的生命是否会因而受到危害。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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