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疑卖狗肉声称来自大陆 提供货到付款服务 渔护署展开调查
2023-11-19 15:13
天气寒冷,不法之徒网上竟然公然兜卖狗肉。Facebook专页「玉鼎」前(17日)日发文出售「香肉」,并贴上一头狗只的图画,声言:「享受新鲜美味嘅香肉」,怀疑以「香肉」暗示「狗肉」,并声称提供「货到付款服务」。帖文引起网民愤怒,至今有过千回应:「点解可以咁无法无天」、「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百病缠身!」
据了解,该专页于今年10月设立,没有详细交代网店详情,但于前日发出两帖文,均写上「新鲜美味的香肉,提供高品质的肉质和丰富的口感,适合用于各种美食创意。我们致力于提供新鲜、卫生的香肉,以满足您的需求。欢迎来试试我们的产品,体验独特的风味和食欲尽开的美食之旅。」并提到价钱是两斤328元,每加一斤150元。
第一个帖文原本写明是「新鲜美味的狗肉」,后来怀疑收到太多网民投诉,前日傍晚改为「香肉」。据了解,有网民向「玉鼎」查询,对方回覆指是香港的食物批发商,又指「香肉」来自大陆农村自养,订货后一两天有货。
被问到香肉是否即是狗肉,有人玄之又玄回覆:「懂的自然懂。」惟对方没有透露在哪区开店,只说可送货到香港各地。其后,网民炮轰持续不断,不少人提议报警、通知渔农自然护理署及联络传媒,但「玉鼎」还理直气壮回应:「想食PM我吧 其他人睇唔到」。
渔护署今日(19日)指出,在近日恒常网上巡查中,发现有网店刊登怀疑出售狗肉的广告帖文。渔护署人员已即时展开调查,并会联络警方一同跟进。渔护署正调查该网店的活动及帖文,蒐集证据,如证属实,会向相关人士提出检控。
根据《猫狗规例》(第167A章),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只或猫只以作食物之用,不论其是否供人食用;亦不得售卖或使用或允许他人售卖或使用狗肉及猫肉作食物。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渔护署强调绝不容忍有关违法行爲,必定会严格执法,严肃跟进所有违规行为。市民切勿购买猫狗肉,如发现怀疑违例销售情况,请致电1823举报。
议员陈凯欣促政府严惩违法者
立法会议员陈凯欣对网上有人公然兜售狗肉感到惊讶,形容是胆大包天,本港有法例禁止出售猫狗肉、宰杀猫狗及食用猫狗肉,但竟然有人公然挑战法例,她认为非常过份。
陈凯欣促请政府严惩违法者,根据《猫狗规例》(第167A章),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若相关问题变得猖獗,政府可考虑增加刑罚以起阻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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