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案| 涉策划炸弹袭击法院 案件押后至12.28 4人分别作答辩、求情及判刑
2023-11-11 12:24
涉于2021年策划炸弹袭击法院大楼等公共设施的组织「光城者」,早前被控《国安法》的「串谋恐怖活动罪」及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爆炸罪」,涉案3人被判入教导所、1人被判囚5年8个月,馀下2人尚未判刑,24岁男司机及23岁男学生尚未答辩,法官李运腾今于高等法院押后3案至12月28日处理。男司机获准以原条件保释,其馀两男无作保释申请,20岁女子则因另案正服刑。
23岁男学生张昊扬目前仍未答辩,其代表律师今于庭上透露被告拟认罪,而他刚接手此案件,需时查阅文件及给予被告进一步的法律指示,希望法庭能押后案件至12月28日审理。法官李运腾指,若然下次应讯前,辩方打算认罪但仍对案情有争议,将召开纽顿聆讯判定事实;若辩方打算不认罪,则展开聆讯,强调并不是施加压力予辩方承认案情,惟案件已横跨数月,希望能有所进展。
法官把3案一同押后至12月28日处理,陈凯量及张昊扬尚未答辩,而早前承认「串谋恐怖活动罪」的何裕泓,将连同承认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罪」的郭文希作求情及判刑。陈凯量续准以2.5万元现金保释,期间需交出旅游证件,不得离开香港,并需居住于报称地址。郭文希早前于另案承认「串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入教导所服刑。而何裕泓和张昊扬则无作保释申请,还押候讯。
光城者案分成3宗案件审理,张昊扬于其后再被起诉,但四人控罪及交替控罪均相同。
陈凯量(24 岁,司机)、郭文希(20岁)、何裕泓(19岁)、张昊扬(23 岁,学生)被控一项串谋恐怖活动罪,控罪指他们于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7 月 5 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为胁逼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政府,或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组织、策划、实施、参与实施或者威胁实施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爆炸、纵火、破坏交通工具或交通设施、或以其他危险方法严重危害公众健康或安全。
交替控罪为串谋导致相当可能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罪,控罪指他们在香港非法及恶意一同串谋及与其他人,藉爆炸品导致爆炸,而该爆炸的性质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
法庭记者:廖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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