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员叶嘉宇非礼案 事主称被告摸到卫生巾后曾问「想唔想冲红灯?」

2023-11-10 14:37

叶嘉宇否认非礼罪受审。资料图片
叶嘉宇否认非礼罪受审。资料图片

前港超联、现丙组球会骏达守门员叶嘉宇,涉以庆祝生日为由相约女网友外出,期间开车载女方到天水围僻静处作出性侵行为,他否认两项非礼罪,今于屯门裁判法院续审。事主X接受辩方盘问时,否认于过程中曾「回锡」叶嘉宇,叶在抚摸她到私处发现有卫生巾后并无停手,还问她「想唔想冲红灯」,X因而认为叶嘉宇仍想「夹硬嚟」。叶自辩则称X肢体动作显示答应当他女友,当他在亲热时摸到卫生巾便再无进一步行为。

X今续于屏风后接受辩方盘问,辩方指被告叶嘉宇当日与X于车内亲吻时,X有「回锡」,叶嘉宇其后伸手向X摸胸,过程中X从来没有表示不愿意,而当叶摸到X下体时发现她有卫生巾后,随即停下,没有继续;X回应辩方称不同意,并指叶当时曾问她「想唔想冲红灯?」。她认为叶嘉宇即使摸到卫生巾,仍想继续「夹硬嚟」。

事主案发后仍与叶嘉宇联络

辩方续指,X的证供从未提及「冲红灯」的说法,更指叶嘉宇当时其实收到朋友来电邀请他去打扑克,遂主动提出要离开,没有再作出其他行为。

辩方续指,两人离开案发地点后,曾去7-11并于附近散步,期间叶嘉宇曾用手揽着X,而从闭路电视片段可见,X并没反抗迹象,更把头靠在被告的胸上;X回应指,当时只想买烟后尽快离开。X于案发后,在12月16日曾3次与叶联络,跟他谈天、关心他有否食蛋糕,又传送自己的相片予叶,辩方认为若然X真的在不自愿的情况下被侵犯,绝不会回应讯息;X则表示自己在12月17日已经没有再回应对方。

控方再传X的友人作供,友人指与X原已相约在12月16日见面,用膳时X向他讲述在不情愿的状况下被侵犯的事情,包括被摸胸及下体。友人续指,X忆述事件时情绪激动,亦很害怕让家人知道事件,不知如何处理。友人遂向X建议报案,X同意,两人一同到警署报案。

叶嘉宇自辩称事主无抗拒拖手 亲热属情到浓时行为

被告叶嘉宇下午选择自辩,他供称,案发当晚与X用膳后一同牵手去取车,X并没有拒绝,所以认为X喜欢自己,而当他在车上问X「可唔可以做我女朋友」时,X没有直接回应,但把头靠在自己膊头上,此举动令他觉得X答应了自己的请求。叶嘉宇续指,X在亲密接触的过程中没有反抗,当他摸到X的卫生巾时,他问X是否有月经,亦表示尊重X、没有继续进一步的接触,认为当时在车上发生的事皆因两人情到浓时。

控方盘问时指,案发前两人只曾在instagram上谈天,案发当天第一次见面,两人只是普通朋友关系,再者X在车上从没有表示过愿意进一步接触,质疑被告为何会觉得X对他有好感,并作出肢体接触。叶嘉宇回应指,他认为X已答应做他的女朋友,两人的关系变成了情侣,而虽然X没有亲口表示愿意亲密接触,但其行动上令人认为她是享受的。

裁判官郑润聪押后案件至12月6日作裁决。被告叶嘉宇被告两项非礼罪,指他于2022年12月13日在香港新界天水围天华路近灯柱GD3721的一车厢内猥亵侵犯另一人,即女子X。

法庭记者: 廖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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