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奸女友15岁契妹 被告自辩2人暧昧「情到浓时」进行性交 事后事主母亲索10万元「掩口费」

2023-10-31 15:20

被告自辩称与X情到浓时性交,事后却对背叛女友感后悔。资料图片
被告自辩称与X情到浓时性交,事后却对背叛女友感后悔。资料图片

15岁女童前年寄住在契姊家中期间疑遭契姊的男朋友强奸,39岁泥头车司机否认一项强奸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续审。他出庭自辩时指,女童寄住期间与他发展出暧昧关系,不时「对望笑」及勾手指,当日女童主动揽颈接吻,双方自然地进行前戏及性行为,女童从没有表示不愿意,故否认强奸罪,只承认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的交替控罪。他又指东窗事发后,女童母亲曾要求他支付10万元,否则便会报警处理。

现年41岁的男被告赵启邦被控于 2021年9月10日,在香港新界落马洲新田蕃田村某单位强奸X。其交替控罪指他在同日同地与16岁以下的女童X非法性交。被告赵启邦与女友和跟前妻所生的女儿同住,赵与女友已到谈婚论嫁阶段,女事主X是被告女友的契妹,X自2021年8月起寄住在赵家。赵出庭自辩时指X在寄住期间慢慢与他发展出暧昧关系,不时趁女朋友不在场时「对望笑」、勾手指、挨肩搭背、撩脚。

赵忆述自己在案发当日下午下班,返回位于村屋二楼及三楼的住所,换上沙滩短裤,上身赤裸。他到厨房吸烟时呼叫X名字,但X没有回应,他上房看见X站在床边,便问道:「你今晚系咪又去蒲唔番嚟瞓呀?」,X回答:「我不嬲出去玩都有开房,实有地方瞓」。两人随即四目交投,「你眼望我眼」,X主动向赵揽颈轻吻,赵自然地揽X腰及接吻,X遂「由嘴锡到脸、颈、心口、乳头」,更伸手入赵裤档内上下撸动其阳具。

赵及后脱下X裤撩逗X下体,期间X从没表示不愿意,更主动建议帮赵「含」,赵初时拒绝,反被X问:「你系咪未试过」。赵指前戏令两人产生生理反应,X自行脱去内裤上床张开双腿准备与他性交,两人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性交,期间亦会沟通并转变做爱体位,X曾指「狗仔式入得制」,赵便取出阳具换姿势,最终在X体外射精,X指自己准备出门需要先洗澡,赵到厨房吸烟时回想事件,十分后悔与X发生性关系,认为自己不应该背叛女友。X浴后吹乾头发才出门,赵在X出门时叮嘱她「小心啲,有咩打电话俾我」,X便说:「巧Der~」,然后吻了赵一下,赵感内疚。

X事发后两天没有回家,当X回家执拾行李时,赵的女友问X发生何事,赵已感觉到X会「爆大镬」,女友随后问赵:「你搞咗人嚟呀?」,赵则没有承认亦没有否认,但自知自己与年仅15岁的X发生了性行为。女友随后致电赵指:「你依家搞咗人哋个女,佢呀妈要十皮(十万元)」,否则报警。赵尝试与女友箍煲,警方其后上门调查女事主失踪事件,赵便在警诫下指案发当日他与X「双方情到浓时,接吻同抚摸之后,我无戴避孕套,用我嘅私处插入X嘅私处,期间佢无反抗,大家都系你情我愿,之后我就拔出我嘅私处,将精液射喺X嘅颈以上位置,之后佢去冲凉」。

控方指出,赵所指与X发生的所有暧昧行为均是谎言,案发当日是赵推X上床,主动拥抱X及脱下X裤子,性交期间X不断说:「唔好」,亦有推开赵。被告悉数否认,坚称:「我无强奸过佢」,不清楚为何X现时改变立场指控他强奸,但承认案发前只与X发生肢体暧昧,没有任何言语暧昧。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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