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生偷拍女生如厕 「花花」手机壳泄身份 认窥淫罪判120小时社服令
2023-10-12 16:22
17岁中学男生涉于今年2月尾潜入校内的女厕,将手机举高伸过隔邻厕格偷拍如厕女同学,事主发现后仓惶离开,未即时人赃并获,惟男生最后却因自己手机壳的「花花」图案泄露身份,被事主认出。男生早前于屯门裁判法院承认1项窥淫罪,裁判官黄国辉今考虑被告属初犯,判处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陈山河,被控1项窥淫罪,控罪指他今年2月27日于屯门某中学女厕内偷拍同校女同学。案情指,事主如厕时看到厕所顶有电话伸过来拍照,便随即穿好衣物离开,其后因事主认得该电话的外壳图案,遂成功捉拿被告。
辩方求情指被告犯罪时仅17岁,年纪尚轻且无案底,希望法官能参考背景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判以社会服务令。黄官判刑时指考虑到被告初犯,而背景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内容皆为正面,决定判处12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
法庭记者:廖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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