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暴动罪后被发还重审 陈虹秀就裁决申上诉至终院遭驳回

2023-10-03 16:08

陈虹秀申请上诉至终审被拒。资料图片
陈虹秀申请上诉至终审被拒。资料图片

「阵地社工」成员陈虹秀等四名暴动案留港罪脱被告,早前遭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诉,上诉庭今年七月撤销4人无罪裁决,下令案件发还至区域法院另一法官席前重审。陈虹秀随即向上诉庭申请终审法院上诉证明书,上诉庭今颁下书面判词指,陈的投诉根本站不住脚,又指她在上诉聆讯时没有反对上诉庭观看涉案录影证据,现时投诉似乎是无的放矢。上诉庭认为其判决只涉事实裁断、证据评估及考量,而陈虹秀所提出的3个法律问题均不涉及任何具有重大而广泛重要性的法律观点,无需由终审法院处理,遂拒绝批出终审法院上诉证明书。

陈虹秀原被控一项暴动罪,原审时被时任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裁定表证不成立,无需答辩。律政司后来上诉得直,其案件需发还至区域法院另一法官席前重审。陈虹秀今年7月向上诉庭申请终审法院上诉证明书,指出案件涉及重大而广泛重要性的法律观点,包括:「上诉庭应否就在案件呈述上诉没有提出的问题作出裁定?」、「上诉庭应否容许律政司把未在审讯中提出的论点,在案件呈述上诉中提出?」、「律政司争议原审法官错误裁定陈虹秀无需答辩,上诉庭可否考虑没有在案件呈述上诉中包含的外在证据?」。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庭法官彭伟昌及彭宝琴今颁下的书面判词指,上诉庭早前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的判决,只涉及原审法官席前的证据、原审法官有否或应否考虑某些证据、原审法官的考量是否有错。上诉庭认为其判决只涉事实裁断,证据评估及考量,根本不牵涉陈虹秀提出的3个法律问题,而且上诉庭在聆讯时观看涉案录影证据,陈虹秀当时也没有提出反对,故认为她现时的投诉似乎是无的放矢,3个法律问题均不涉及任何具有重大而广泛重要性的法律观点,拒绝批出终审法院上诉证明书。

法庭记者:刘晓曦

 ---

《星岛头条》APP经已推出最新版本,请立即更新,浏览更精彩内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