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遮打花园集会案 3男暴动等罪成判监40至58个月

2023-09-21 17:29

案发日因为集会被腰斩而爆发警民冲突。资料图片
案发日因为集会被腰斩而爆发警民冲突。资料图片

已宣告解散的「民间集会团队」2020年初在中环遮打花园发起「天下制裁」集会,中途被警方腰斩后爆发冲突,有警员遭人追赶和袭击。3名涉案男子被控暴动及伤人等罪成,法官张洁宜今(21日)在区域法院判处3人入狱4058个月,指示威者因不满警方中止集会的决定而情绪激动,及后袭击警员,被告针对警察身份而犯案,属加刑因素。

3名被告为23岁学生李旭熙、37岁运输工人陈国荣及21岁黄家熙,同被控2020119日在长江集团中心外参与暴动罪。黄承认该罪,李和陈经审讯后被定罪;陈另承认于同日在中环遮打花园外参与暴动、及有意图而使高级督察34135身体受严重伤害。

李和陈另被控在长江集团中心外串谋有意图而导致多名警务人员身体受严重伤害,早前被判罪脱。

张官判刑时,指事件由于集会中止而起,示威者因为不满高级督察蔡栋雄要求中止集会,而情绪激动及集结在一起,他们当时知悉蔡的警察身份,犯案者属针对警员、属加刑因素。暴动参与者约数十人及突然发生,而参与者大多穿深色衣物和戴口罩、意图掩饰身份,遮打花园暴动为时3分钟,而长江集团中心外的暴动为时约1分钟,考虑到案件对警方造成的危害,示威者没有使用汽油弹及3名被告不是带领者,故暴动罪以57个月为量刑起点,其中李和陈有作出实质暴力行为,故上调3个月。

张官续指,蔡案发时遭人袭击至头部流血和被扯倒地上,故伤人罪以54个月为量刑起点。惟考虑到各被告没有案底、而陈在审讯中同意大部分案情,故酌情扣减,判处李监禁58个月和陈监禁57个月,而黄认罪、故判监40个月。

案情指,涉案集会获警方发不反对通知书,其间有示威者拆走遮打花园的栏杆及向警方掷油漆,高级督察蔡栋雄收到指示须终止集会。其后数十名示威者包围蔡及另外3名警员,有人向蔡吐口水,人群亦开始袭击警员用脚踢及以硬物打他们头部,最后蔡等人逃跑至长江中心门外,而陈及黄的示威者一路追赶。李后来在长江集团中心外用砖头袭击警员,陈则与其他黑衣人包围在长江集团中心外。

陈被捕后在警诫下承认曾脚踢警员;黄在警诫下称听到有人叫「打狗呀」,便跟随朋友走向长江中心,加入人群。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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