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裔青年奸14岁女生 官指案中情景非不友善判囚5年
2023-09-19 11:07
22岁巴基斯坦裔建筑工人前年10月于长沙湾邨街头兜搭14岁华裔女学生,闲谈一番后带到附近后楼梯强奸女学生,对方发讯向同学求救不果。巴籍青年早前被陪审团一致裁定强奸罪成,法官杜丽冰今早于高等法院指案中暴力程度极低,事主曾跟随被告到梯间,强奸期间仍能自由使用WhatsApp 拍照,事后再到友人家中打篮球,曾与被告交换电话号码,可见情景并非不友善,终判囚5年。
法官判刑指现时事主虽会偶尔发恶梦,情绪低落食欲不振,但情况大致稳定,另交代被告洛阿士2004年来港家庭团聚,此前没有性罪行纪录。法官指案中被告使用暴力程度极低,事主曾跟随被告到梯间,强奸期间仍能自由使用WhatsApp 拍照,事后再到友人家中打篮球约1小时,而非即时寻求家人协助。再者,法官续指被告明显并无预谋,事主亦未受变态屈辱,2人曾交换电话号码,可见情景并非不友善,故以较低起点来量刑。法官反驳辩方判处教导所或劳教中心建议,指法庭有责任保护未成年少女,阻止未经同意性行为,事主仅为中学生,事后造成情绪创伤,故判处被告监禁5年。
控方开案陈词指,2021年10月22日下午4时许,14岁女学生沿天桥走往长沙湾邨方向,22岁被告洛阿士迎面而来,2人匆匆一瞥而过,被告其后调头跟随事主,走到长沙湾邨1楼花园各于长凳坐下。被告不久后走向事主,指自己感到孤独希望结识事主做朋友,2人开始闲谈。数分钟后事主应被告走到附近长沙湾邨服务设施大楼天台花园,期间2人并无接触。下午4时15分左右2人再转往闭路电视未能覆盖的3号楼梯,坐下继续聊天,期间被告突然躺下,将头靠在事主膝上,其后又强行爬到事主身上,抚摸事主胸部,亲吻事主。被告之后强行将事主按在地上,跨坐在其身上,抚摸其私处,再脱下双方裤子,将半截阴茎插进事主阴道,前后移动。因为被告一直强吻事主,事主无法张口求助,私处亦深感不适。被告最后射精,事主阴道口流出白色液体。事主指过程中感到惊慌,挣扎下欲逃不果。
根据WhatsApp 对话纪录,4时25分事主曾偷拍躺膝上被告,又录下片段摄录被告大腿,发送予2名同学求助,2名同学多次查问情况。事主中途有45分钟没有回应讯息,控方指当时被告正强奸事主。控方续指事后近6时,被告使力捉著事主上臂,强行带其到长沙湾港铁站。被告其后突然回头走带事主到元州邨,事主称要会合友人,终成功离开被告。事主其后约见友人透露事件,友人再转告其母亲报警处理。警方在事主内裤及阴道验出精液痕迹,与被告基因一致。警方利用事主电话约见并于翌日凌晨拘捕被告,被告否认强奸或曾与事主发生性行为。
被告洛阿士被控于2021年10月22日,在长沙湾长沙湾邨附近的楼梯强奸X。
法庭记者:陈子豪
---
《星岛头条》APP经已推出最新版本,请立即更新,浏览更精彩内容: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