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邮政助理总经理招标项目涉隐瞒利益冲突 今区院开审

2023-09-18 13:15

开案陈词指,被告警诫下解释无申报亲属关系是因「 人性弱点」。资料图片
开案陈词指,被告警诫下解释无申报亲属关系是因「 人性弱点」。资料图片

香港邮政45岁助理总经理涉就一份价值约500万元合约进行招标时,没有申请他的两名亲戚为投标公司的营运者、涉隐瞒利益冲突,遭廉署起诉一项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涉案经理不认罪,案件今(18日)在区域法院开审。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在警诫下称因「人性弱点」而没有申报亲属关系,又指因为他无权力甄选投标者,也没有收受金钱,故认为不涉利益冲突。

45岁被告郑俊杰,时任香港邮政助理总经理,被控于201681日至20181211日期间,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而故意作出不当行为,即没有向香港邮政申报或披露,或向香港邮政隐瞒,在处理「重建香港邮政网上购物平台」招标工作时,因郑与泰美商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张健恒、股东周霭仪及董事周霭琳有亲属关系,故产生利益冲突,而泰美是该项目合约的潜在投标者、投标者及最终中标者。

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自2011年至20185月受雇于EDPS Systems LimitedEDPS以定期合约方式向香港邮政电子服务发展组提供人力资源,被告被视为政府雇员,并受有关避免利益冲突及接受利益的公务员指引和通告约束。被告自20182月起接受以非公务员合约条款聘用为该电子服务发展组助理总经理。被告与周霭仪和周霭琳为表亲关系,而张与周霭仪为夫妇。

香港邮政于2016年推出该网上平台项目,并以投标方式甄选承办商。被告当时职务包括评估该项目预算开支、拟备招标文件、出席投标者的示范及简介会等。被告并非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但他是项目督导委员会的成员及保证小组的资讯科技顾问。

被告曾向其下属高级经理林志豪提供周霭琳的名片及要求联络泰美,并于同年97日安排与泰美进行会议。被告又经WhatsApp通知周霭琳和提出意见,要求周霭琳向香港邮政提出预算200300万港元。

被告于20174月向香港邮政递交签署声明,声称其私人利益与招标工作相关公务没有出现利益冲突。同年6月,香港邮政发出招标公告,被告也在香港邮政的投标简介会上当主持人。香港邮政事后共收到3份标书,当中包括泰美标书;被告事后曾代表香港邮政出席泰美的示范及简介会。泰美最终获判该项目合约。

廉署在2018年中接获投诉,及于同年12月拘捕被告。在警诫下,被告承认将泰美介绍给香港邮政,及曾要求下属不要披露他与周霭仪等人的亲属关系;被告认为自己没有收取任何金钱,故当中没有利益冲突,而他亦没有权力甄选投标者,于是决定不作申报。被告又称虽然得悉泰美竞投合约时,他应该作出披露,但基于他的「人性弱点」,他没有这样做。他没有尽早申报时基于他的怯懦心态,他当时没有作出申报,之后亦不敢申报。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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