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员涉奸少女案 事主解释没有反抗因处于放弃状态

2023-09-11 13:22

被告叶嘉宇。资料图片
被告叶嘉宇。资料图片

26岁前港超联、现丙组球会骏达足球员叶嘉宇,前年驾车载第二次见面的17岁少女到大潭水塘后,涉在车内强奸她。叶否认一项强奸罪,女事主今继续接受辩方盘问时供称,她现时记忆中十分肯定被告曾把阳具插入其阴道,辩方质疑她被强奸一事从没发生,她便说:「如果件事无发生过,点解我要报警」。她解释她事后不久在录影会面时称她不肯定被告阳具有否插入,是因为她当时不想记起事件,「大脑自动模糊化」。

女事主X供称,被告在车上对她毛手毛脚,强吻她并隔著裤子以阳具磨擦其私处,被告随后脱去双方裤子,抬起她双腿,以手指插入其阴道,抽插510分钟,期间她感到疼痛。辩方质疑她处女膜破裂的原因是被告指插阴道,她表示不肯定。X指被告及后以阳具磨擦其阴道口,由于当时没有使用避孕套,被告一直不停地承诺他不会将阳具插入其阴道,「我唔会放入去,我只系会放出面」,但她感觉到被告把阳具插入其阴道。

X形容当时她完全遭被告控制全身,即使被告阳具插入其阴道后,她亦没有反抗,没有郁动过身体。辩方问她为何被强奸也不郁动身体,她解释她早前「郁脚」挣扎不果后,已处于放弃状态,更何况当时在荒山野岭,就算成功挣脱亦未必能截车安全回家。辩方指被告从没把阳具插入其阴道,只是在阴道口磨擦,她回答:「我肯定我无搞错」,再次解释她当时没有反抗是因为「我太惊,个人freeze左」,重申她「当时极度害怕,身体freeze左郁唔到」。她强调虽然她没有郁动身体,但她不断向被告说「唔好」。

X同意她被强奸后曾为被告口交两次,她解释是想所有事情「快啲完」才妥协,但由于被告把阳具插入太深,顶到她喉咙令她不适,被告却似是想继续「享受」。她趁机提醒被告相约了朋友去钓鱼,建议被告暂停,「下次先啦」,但她解释她这样说「并非话真系有下次」。辩方质疑她为何从没尝试逃走,她说:「就算我冲出去嗌救命都未必有车」,她认为自己无法向途经车辆求助,又害怕被告或会追截她或殴打她。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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