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撤「有条件出院令」仅两成获批 精神健康谘询委员会委员称因会面时间太短
2023-09-09 16:29
政府精神健康覆核审裁处过去5年接获78宗撤销「有条件出院令」申请,但至今只有约两成申请获批。身兼精神健康谘询委员会委员的阮淑茵表示,由于与患者会面的时间一般仅得半个小时,难以短时间内做出决定,只能靠查阅过往病历纪录,导致很多申请被拒。
阮淑茵说,精神健康覆核审裁处进行聆讯时,具法律背景的审裁处主席、医疗、社工和其他界别各派出一名代表,与患者及其主诊医生会面,随后由审裁处成员再商讨决定,但会面时间一般不多于半小时。
港大医学院精神科学系名誉临床副教授陈国龄表示,医管局并无就「有条件出院令」指标制订具体指引,医生只根据临床评估暴力风险,他认为可以制定指引,并因应患者情况不一,保留一定空间,维持临床判断。
医务衞生局表示,精神健康覆核审裁处进行聆讯时,只有在主席认为已有充分交流沟通后,才会终止与申请人的会面,随后主席与委员会与主诊医生进一步研究,作出合理及平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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