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员涉奸少女案 女事主承认案发前对被告有好感
2023-09-07 17:20
身高1.9米的26岁丙组球会骏达守门员叶嘉宇,前年涉邀请刚认识的17岁少女食宵夜,驾车载她到大潭后在车内强奸她。叶否认1项强奸罪,女事主今出庭供称,她在不情愿下遭被告亲吻,承认及后主动问被告有没有女朋友,又问被告是否亦与其他人调情,被告说:「你点解咁睇我?」,她便拍膊头安慰被告,并向被告道歉。她解释:「我安慰佢,因为我觉得我讲咗嘢令佢唔开心,唔代表我锺意佢,唔代表佢可以再锡我」。案件明续。
任职足球员的26岁男被告叶嘉宇被控于2021年3月21日,在大潭强奸当时17岁的女事主X。女事主X透过视像系统作供指,案发前5天她在小西湾海边散步时第一次认识被告,双方交换Instagram,及后每日都联络,她视被告为普通朋友。被告案发当日要求X带他「食好嘢」,被告致电X并到小西湾驾车接送X,被告开车到太安楼,他下车买牛杂和银针粉,X则买饮品。
X发现被告驾驶往大潭方向时感到奇怪,X问:「我哋唔系去小西湾食嘢咩?」,被告则建议:「既然都上咗车,不如去远啲食」。她并不反对前往大潭食宵夜,但她当时以为食宵夜后便会重返市区,所以并不担心。她解释她当时没有拿出手机向朋友求助,是因为她没有想像过被告将会强奸她,又无法预计拿出手机后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害怕拿出手机后她会陷入危险。她指当自己被强奸时则十分担心,故想尽快拿出手机。
被告与X在大潭进餐后在车内聊天,两人并肩坐在后座,但当被告把手搭上她肩膀上,而当日二人只是第二次见面,她感到「少少唔自在」但没有反对,她解释本身不擅交际,当时亦感到非常紧张,故没有叫被告不要坐近或搭膊头。她承认当时信任被告及对被告有好感,但被告突然吻她嘴唇,X说:「佢锡紧我时好难讲唔好,但我有推开佢」,X承认推开他的动作不大,未能清晰显示她强烈拒绝被告亲吻。
X被亲嘴后主动问被告有没有女朋友,又问被告是否亦与其他人调情,被告回答:「你点解咁睇我?」,X便拍被告膊头安慰被告,并向被告道歉。辩方质疑她被「强吻」后为何仍会触摸被告并安慰他,X说:「我安慰佢,因为我觉得我讲咗嘢令佢唔开心,唔代表我锺意佢,唔代表佢可以再锡我」。二人继续亲吻,X承认在被告脱她裤子后没有说不,但曾要求被告不要脱去他自己裤子。X称被告遂抬起并「捉实」她双腿,她曾稍微挣扎,但没有踢开被告。
本案原有5男2女组成的陪审团听审,但其中一名男陪审员多次在审讯期间打瞌睡,法官最终批准辩方申请解除该陪审员的职责,并解释各方均发现他在听取证供时没有集中精神,控辩双方担心他无法作出真诚裁决,为了司法利益及案件公平性,案件将由馀下4男2女组成的6人陪审团继续审理。
法庭记者:刘晓曦
---
《星岛头条》APP经已推出最新版本,请立即更新,浏览更精彩内容:https://bit.ly/3yLrgYZ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