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3名前员工串谋收贿助买优惠机票 判监5至6个月
2023-09-07 12:53
国泰航空时任女舱务长于2018年至2019年串谋1男1女机舱服务员收取网友共约9万元贿款,协助对方用员工福利购买国泰机票,涉及机票差价总额逾86万元,事件遭廉政公署揭发。两名舱务员早前被裁定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涉案舱务长则早前承认3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法官郭启安今(7日)于区域法院判处3人入狱5至6个月不等,指国泰在案中没有实际损失,各被告过去没有案底及愿意交还贿款,故酌情减刑。
被告为36岁国泰航空时任舱务长刘静雯、28岁李仲辉及33岁王爱婷,李和王案发时任职机舱服务员。刘早前承认3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并以控方污点证人身分在审讯中作供。其馀两名被告则各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经审讯后被定罪。
控方今早透露3名被告已将涉案贿款归还国泰,而在过去10年国泰只有3人涉类同案件、亦即本案3名被告。辩方求情时,指国泰在案中并无实质损失,因为相关优惠机票额本身预留给员工,并不影响一般乘客购票,甚至被告变相帮助国泰卖出多馀机票;并透露李在案发后继续进修,有意向物理治疗方面发展。
郭官今判刑时,指案件属贪污性质,判监无可避免,但就国泰在案中的损失,参照国泰航空「Companion Travel Scheme」计画,购买正价机票的乘客优先于购买优惠机票的同行旅伴,如果航班在最后一刻有乘客以正价购入机票,即使同行旅伴早前已预购优惠机票,亦须另作安排,故同意如辩方陈词,国泰在案中并无实质损失,判刑时只考虑各被告收到的贿款金额。
郭官考虑到涉案金额和各人背景,就每项控罪以判监6个月为量刑起点,刘认罪及在案中指证另两人,就她所涉3项控罪、判处监禁6个月;其馀两名被告经审讯后定罪,但基于两人愿意赔偿,遂判监5个月。
案情透露,根据国泰航空「Companion Travel Scheme」计画,每名雇员可提名一名伴侣或亲友为其同行旅伴,可凭优惠价购买国泰航空及其夥伴航空公司的机票。
2018年至2019年初期间,刘接受外籍女网友至少1,500美元(约1.2万港元))贿款及提名对方为同行旅伴。刘又安排同事提名网友两名友人为同行旅伴。刘遂联络李及王商讨,李及王其后分别接受贿款约5000美元(约3.9万港元)及约3500美元(约2.7万港元),以提名上述网友的两名友人为同行旅伴。其后,上述网友和两名友人以优惠价购买约49程机票,涉及票价差额约86万港元。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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