唆使病人向医生索偿招揽生意 医委会前业外委员罪成判监两年半

2023-08-25 16:58

被告刘慧儿判监2年半。资料图片
被告刘慧儿判监2年半。资料图片

香港医务委员会前业外委员兼为事务律师的刘慧儿,在职期间披露病人投诉资料,唆使对方聘用她向1名医生提出民事申索,并要求支付约58万元律师费。她早前被裁定1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成,法官谭思乐今(25日)午于荃湾法院(暂代区域法院)判处被告即时入狱2年半。

65岁被告刘慧儿,被控于201741日至2018123日,身为医委会业外委员,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做出不当行为。

辩方资深大律师夏伟志今求情时,指本案属单一事件,只牵涉一名事主,犯案与被告过往良好品格不符,犯案动机只是想协助病人、而非金钱得益,她现已得到教训及感后悔。被告自1997年开始执业,其事业将面灾难性后果,包括接受律师公会纪律聆讯及可能从律师名册中除名。辩方又指案件提控至今约3年半,被告承受压力及因案触发严重抑郁症,其父母亦年事已高,随时有可能离世,希望法庭考虑缓刑。辩方另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前香港律师会会长周永健所撰。

谭官判刑时,指控罪严重,被告透过公职取得事主资料及向社区组织干事彭鸿昌披露,其后彭安排被告与事主会面时,被告更提出事主可以当成他主动联系彭、再由彭联系上被告,被告当时已经预想到事主延聘她作为法律代表。谭官认为即使是单一事件,被告行为亦不能容忍,因为这损害了医委会的投诉机制,阻吓性的刑罚无可避免,遂以3年作量刑起点,考虑到案件因疫情延误及辩方务实地同意大部分案情,酌情扣减后,最终判处被告即时入狱2年半。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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