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员收贿40万元为雇主选找换店汇款1.2亿元 被告认罪 今判监8个月
2023-08-04 14:45
55岁手袋生产商时任文员,从两名找换店职员收贿共逾40万元,以选用该找换店为生产商汇款1.2亿元。被告早前承认一项串谋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娴今(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被告入狱8个月,并颁令被告须向生产商归还涉案贿款。
被告龚凯,案发时任创安企业有限公司文员。
案情透露,被告职责包括为创安将资金透过找换店汇到内地银行户口,以维持业务运作。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透过许氏兄弟外币找换有限公司一间分店为创安处理逾430项汇款,涉及共1.2亿元。
廉署调查发现,涉案汇款均由该分店的店长及另一找换员处理,而2人每次为创安汇款后,都会把一笔现金存入被告个人银行户口,每笔金额由200元至逾2万元,总额逾40万元。许氏兄弟查核帐目时揭发事件。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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