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贪搵快钱协助洗黑钱兼参与电话诈骗 沙田警2日内拘4男女 最细16岁
2023-07-29 15:00
暑假期间有犯罪集团利用青少年 「搵快钱」心态作招徕,招募年青人参与收取「保释金」的诈骗案或以他人的提款卡到商店消费作洗黑钱用途,警方作出部署并加强打击,过去两天,沙田警区捣破1宗电话骗案及1宗跨境骗案,共拘捕3男1女,年龄介乎16至25岁。
本月27日,警方接获一名65岁本地男子报案,怀疑收到骗徒来电,对方声称其儿子被捕,急需港币10万元保释金。报案人信以为真,根据骗徒要求于住所附近将骗款交予一名男子。其后报案人再收到骗徒来电,要求他再给予港币15万元保释金。事主最终向儿子查证后,怀疑受骗,遂报案求助。
马鞍山分区特遣队人员接报后迅速到场,并在场埋伏,成功拘捕一名16岁本地男童,涉嫌「企图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行动中,人员检获两部手提电话,怀疑与案有关。
此外,警方于28日接获沙田正街一商户报案,指有顾客怀疑使用他人的提款卡消费。沙田分区特遣队及沙田警区刑事部人员赶至及埋伏,成功截获两名分别21及23岁本地男子及一名25岁本地女子,并于其中一名男子身上搜获一张不属于他的内地银行提款卡及部分已购买的货品。经初步调查,人员相信该内地银行帐户牵涉一宗于境外发生的诈骗案,帐户内的存款相信为犯罪得益。人员以「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串谋「洗黑钱」)罪名拘捕3名男女。两宗案件仍在调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初步调查显示,有犯罪集团利用青少年于暑假期间 「搵快钱」的心态作招徕,招募年青人参与收取「保释金」的诈骗罪行或以他人的提款卡到商店消费以清洗不同诈骗案的犯罪得益。
警方重申「洗黑钱」乃严重罪行, 根据香港法例,任何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项财产,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为犯罪得益而处理该财产,即干犯「洗黑钱」罪;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罚款五百万元及入狱14年。
警方亦高度关注电话骗案,并有以下呼吁:
市民尤其是青少年,留意不法分子以各种藉口,利用他人想「搵快钱」的心理进行违法行为,令事主不能赚取报酬之馀更加得不偿失。另外,任何人经电话自称亲友,指自己更换新电话号码,并要求受害人借钱或汇款,均有可能为骗案;如有案件涉及保释金,巿民可向有关警署核实,避免受骗;市民应主动关心亲友,尤其是长者,与他们分享防骗讯息,避免他们成为受害者;市民如有任何怀疑,应致电「防骗易18222」热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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