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互联网发文涉「台独」及歌曲《荣光》认煽动 明日判刑需还押

2023-07-26 16:37

西九龙裁判法院。
西九龙裁判法院。

63岁男咏春拳馆创办人自去年底至上月中在Facebook发布多则帖文,内容包括台独、及可具港独意思的歌曲《愿荣光归香港》等。咏春拳馆创办人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一项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兼裁判官罗德泉押后案件至明午判刑,期间被告还押看管。

案情指,被告江达权持有「Danny Kong」及「江达权」2个facebook帐户,分别有250及204个朋友。警方网络巡逻,发现被告于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6月22日期间,在facebook 发表了共20段具煽动性的陈述或图片,容许公众浏览。

另外有帖文包含「《愿荣光归香港》管弦乐团/合唱团/Karaoke版」,即一首可有「香港独立」意思的歌曲。被告6月26日于尖沙咀被截停拘捕,检取了其多部智能电话及电脑。

辩方求情指本案帖文相对同类案件少,仅20个帖文,媒介亦相对单一,内容没有呼吁具体行动,没有令到社运死灰复燃,亦不涉针对他人暴力言论,单单表达憎恨政府的情绪宣泄,发文后几乎无人附和,反应冷淡,故案情相对轻微。辩方续指被告热心服务社会,为人处事无可挑剔,获大学退休教授及前署理校长等撰文求情,创办拳馆授徒受人尊重,惟没有利用其影响力犯案。辩方最后指被告被捕后自愿交出电话密码,现已得到教训,尽早认罪,希望尽快重投社会。

被告江达权承认于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6月26日期间,在香港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在Facebook发布、提供及/或持续提供陈述、相片及/或图片,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及/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项;及/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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