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主任涉用假安心出行 罪名不成立

2023-07-12 15:06

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决。
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决。

45岁审计署衡工量值审计科审查主任,2021年涉嫌使用虚假「安心出行」应用程式进入湾仔入境事务大楼地面大堂,否认一项「侵入公共机关管辖或管理的物业单位」罪。屈丽雯裁判官今(1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裁决时指,入境处职员没有查证被告手机内是否没有真「安心出行」应用程式,而且有文件支持审计署容许职员在25楼办公室门前才下载「安心出行」应用程式及扫描二维码,故认为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屈丽雯裁判官裁决时指,疫情期间所有政府员工和市民必须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扫描场所二维码,才会获准进入政府大楼和办公处所,如没有扫描场所二维码则属入侵者。入境事务助理员徐诗敏当日发现被告展示的手机画面无「安心」标志,看到程式有「输入地址」一栏,与官方版本有异,遂转介予上司处理。被告曾称:「唔好意思,按错咗,比次机会」,屈官认为「比次机会」的意思含糊,不会给予此句说话任何比重。

屈官认为两名入境处职员没有调查被告电话内到底有没有安装官方「安心出行」应用程式,亦没有把被告手机内的应用程式与官方「安心出行」应用程式作比较,不代表被告手机内没有官方「安心出行」程式。而且审计署发出通告表示职员可以进入入境事务大楼乘搭升降机到25楼,进入办公室前才下载「安心出行」程式及扫描二维码,与地下大堂没有25楼审计署办公室的二维码吻合。屈官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情况下,认为控方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控罪元素,裁定被告罪脱。

被告莫冠恒被控一项「侵入公共机关管辖或管理的物业单位」罪,他被控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在湾仔入境事务大楼无合法权限或解释,而侵入归属于公共机关,或由公共机关管辖或管理的物业单位。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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