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前城寨居民当年自行安排居所 后多次申公屋被拒 入禀法院要求处理其公屋申请

2023-07-10 12:44

七旬前城寨居民当年自行安排居所  后多次申公屋被拒 入禀法院要求处理其公屋申请
七旬前城寨居民当年自行安排居所 后多次申公屋被拒 入禀法院要求处理其公屋申请

七旬九龙城寨前居民当年获补偿金并选择租住劏房,去年失业后无家可归,暂住过渡性房屋,多次申请公屋均被拒。房委会指明他当年获补偿金并选择自行安排居所,不合资格申请公屋。他上周五入禀高等法院,质疑政策规定硬性并违宪违法,令获补偿金并选择自行安排居所的前业主受差别待遇,又没有考虑他经济困难及身体退化等情况,遂要求推翻有关政策,以及房委会今年4月拒批他申请公屋的决定,亦要求法庭指示房委会处理其公屋申请。

申请人为许健云(译音,英文名:Hui Kin Wan),建议答辩人为香港房屋委员会(简称房委会,英语:Hong Kong Housing Authority)。

入禀状指,1987年港英政府宣布将清拆九龙城寨,出资港币27亿作约3.3万居民补偿金,而合资格的九龙城寨九龙城寨居民,可以获分派公屋单位,以及获得与其单位同等市值的补偿金,又或获比公平市值高三倍的补偿金,并获购买居屋的优先资格。按当时补偿计算,一间65平方米的单位可获约50.5万元补偿金。2005年4月21日,九龙城区议会辖下房屋及基础建设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记录中显示,房屋署高级屋宇保养测量师邓玉成表示,房屋署政策指明前九龙城寨业主或其配偶不能申请公屋,如业主当年选择放弃入住公屋,获得远比公平市值高三倍的补偿金,原意便是要「买断」受偿人申请公屋的资格。

现年74岁申请人指他在八十年代与朋友合资购入九龙城寨一单位,他们放弃入住公屋的资格并获得15万元补偿金,申请人经分帐后获7.5万元补偿金,但他没有购置居屋,选择在佐敦租住劏房,他离婚后改为租住深水埗床位寓所,而他去年失去园丁的工作而没有收入,沦为露宿宿期间受社工建议,申请综缓及公居单位。他今年3月获批综缓,现居于圣雅各福群会提供的酒店过渡性房屋,由于屋内没有厨房,他决定今年7月终止租约,将搬往元朗江夏围过渡性房屋项目「博爱江夏围村」,但他预计交通不便。

他在2021年申请「高龄单身人士」优先配屋计划但及后被拒,社工两度为他撰信解释他积蓄用尽,没钱租床位,双腿退化难以上落楼梯,腰骨痛又有前列腺问题,希望房委会容许他申请公屋,但房委会2022年7月及9月都拒绝其申请,并表明申请人不合资格申请公屋。他今年3月再提交申请,表明他积蓄只剩仅仅704元,房委会今年4月回覆指,他已接受九龙城寨补偿金并选择自行安排居所,根据「申请须知」均不合资格申请公屋。此令他申请过渡性房屋亦面临阻滞,又令他不合资格申请现金津贴试行计划。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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