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男生认两度性侵两年幼胞妹 待索心理报告押10月杪判刑

2023-07-08 13:02

被告今日于区域法院承认两项控罪。
被告今日于区域法院承认两项控罪。

现年22岁男学生曾经在2011年及2018年,先后两度在寓所的睡房和浴室内性侵当时年仅3岁及约10岁的胞妹,包括要求进行口交及触摸她的私处和胸部等。他今(8日)于区域法院承认两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严重猥亵行为罪,法官郭伟健押后案件至10月30日判刑,为被告索取心理、精神科、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并批准他继续保释外出。

男被告Y.L.P.(22岁,学生)承认于两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严重猥亵行为罪。

案情指,女童X生于2008年10月并为被告的亲生妹妹;被告生于2001年4月,他与X和父母同住秀茂坪一个单位。就首项罪,案发时X年龄3岁,被告年龄约10岁,被告趁其父母不在家时叫X进人他的睡房,然后叫X摸和舔他的阴茎,为他口交,X感到惊恐但照办及跪下,被告叫X把他的阴茎放入口中并上下移动头部,期间被告的阴茎勃起,被告亦在X的手掌射精,X记得精液带黏性而有气味,X其后倚在睡房的墙壁并背向被告,被告便从后面用手指搓弄其阴道外围。

至于次项罪,案发时X就读小五,被告叫X在浴室内等他,以便他们能一起洗澡,当时他们父母不在家,他们进入浴室后均脱掉衣服,被告坐在坐厕上及叫X摸其阴茎,X跪在被告身前,用手执著被告阴茎上下移动,X留意到阴茎勃起和变硬,被告最后进行射精,后来被告叫X站起并转身,被告从后面触摸X的胸部及阴道外围,期间被告用手挤压X的胸部,令X感到痛楚,被告为X涂抹梘液,期间再次触摸X的胸部及私处。

及至2021年11月初,X因为情绪抑郁和自残行为被送院接受治疗,医生为X诊症时,透露曾多次遭被告性侵,在同年12月,被告在涉案单位被拘捕,现场亦于警诚下承认「因为我当时对女性好奇,所以先对阿妹做依啲嘢」,之后在录影会面中透露,包括他年约10歳时初次接触成人影片,欲尝试找人模仿影片中男女演员的行为、出于对女性好奇而曾用手指摸X的阴道外围、年约17至18岁时,朋友会讨论有关性及妓女的话题,故他对性感到好奇等。

郭官表示,采纳辩方索取相关报告再作判刑的提议,同时初步考虑判处被告非拘禁刑罚,但提醒他回家时想清楚本案的后果。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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