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旺女村长」认袭两惩教人员  待索精神科报告月杪判刑

2023-07-05 13:12

毕慧芬承认袭击两名惩教署职员。资料图片
毕慧芬承认袭击两名惩教署职员。资料图片

27岁在囚的「占旺女村长」毕慧芬今年1月于罗湖惩教所的监房内先后袭击两名惩教署职员,包括抓伤面部及踢向腹部。她早前承认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另一涉普通袭击罪的案件原定今日于粉岭裁判法院开审,惟她在审讯前再承认该项控罪。裁判官水佳丽因将会休假而决定先押后本案至7月19日再讯,同时安排在7月26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精神科及心理报告。

控方指,被告有8项案底,包括2项与暴力有关。辩方求情表示,被告来自于五口之家,与父母同住,因另案还柙前本来有短期工作,而本案绝对是一个妄顾行为,但没有挑衅性及预谋,为突发性事件,再引述过往多份报告指,她现时服用众多药物,有机会出现混乱、失眠及偶发性精神病等副作用,加上她曾被诊断患有癫痫症等,故其智能运作及语言能力等身体状况与正常人不同,为一名不成熟和冲动的女士。

辩方续指,被告亲撰求情信亦指出其努力服刑期间已有进修,持有宗教信仰,因此她只想渴望社会关注及认同,形容为「社会loser」,自我形象不高,明白基于控罪,监禁是唯一选择,希望法庭为她索取心理及精神科报告再作判刑。

水官指,透过检阅涉案闭路电视片段后,认为对被告难以同情,她作出挣扎并使用某程度的抗拒,为了一把扫帚纠缠而刁难惩教人员,直至伤害她们,「片段无乜嘢可以讨论」,且表明惩教人员工作相当厌恶性,若有人不合作,就致他们难以处理,但不会拒绝辩方的要求,可以先索取两份报告,「真系希望有帮助」。

案情透露,两名涉案证人均为惩教署职员并驻守于罗湖惩教所,案发前被告确诊新冠肺炎,同时被要求对自己的单人监房进行消毒,当中有提供清洁用品包括扫帚,在2023年1月17日下午约3时15分,两名惩教职员要求被告清洁后归还清洁用品,可是,被告没有遵从及变得情绪激动,盛怒下分别徒手多次抓伤陈姓惩教职员的面部,以及踢向另一职员的腹部一下,后来被告被制服,事后两名职员送往大埔那打素医院治疗,分别获得了8天及7天病假,被告在同年2月9日被捕,警诫下亦承认相关控罪。

被告毕慧芬(27岁)承认于2023年1月17日,在新界落马洲上乡路163号罗湖惩教所东翼第72号的特别仓内,袭击女子陈玉琴,致造成她的身体受伤害;以及于同日同地,袭击女子黄文燕。

法庭记者:锺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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