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查册安排待完善 难为「记者」定分界

2023-06-21 09:17

查册安排仍待理顺。(资料图片)
查册安排仍待理顺。(资料图片)

前港台编导蔡玉玲查车牌案终极胜诉,特首李家超承诺政府会详细研究判词,改进车牌查册的程序和指引,以符合裁决要求。政府正研究理顺查册的具体方式,惟因安排「易收难放」,难定界綫,要找出一套各方皆接受的方案并不容易。

蔡玉玲早前就查册案终极胜诉。(资料图片)
蔡玉玲早前就查册案终极胜诉。(资料图片)

终审法院判词指,没有理由将真诚的新闻调查排除在「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的事宜」以外,裁定蔡玉玲上诉得直。有官场中人指,今次终院裁决其实只是蔡玉玲就「虚假陈述」罪名上诉,与司法覆核性质不同,虽然相关判词确立了一些有关查册的法律原则,但并非就记者查册权被剥夺作定夺,因此理论上政府可以「咩都唔做」。不过,既然李家超已指令要检视查册安排,无论如何都要研究一个可行方案。

有业界建议,可采用政府新闻处新闻发布系统(GIS)的登记媒体作为界綫,但政府内部认为该系统登记门槛宽松,上届政府放宽网媒限制后,这些平台最少有一名编辑和一名记者、每周更新平台5天便可登记,不难做到,因此难用该系统作划綫标准。也有人提议由业界制订「认可媒体」名单,但现实是两大业界团体皆不愿意「孭起」这样的重责。

问题关键最终回到究竟「谁是记者」争议,皆因近年网媒及「一人记者」盛行,如何画出一条清晰界綫,判定到底甚么才是「新闻工作」?有政界中人则建议,参考去年收紧公司查册方式,公司登记册中董事索引所载的「通常住址」及完整身分证号码,会被列为「受保护资料」,公众查阅者只能见到「通讯地址」及部分身分识别号码。不过这亦衍生另一问题,因「通讯地址」可能只是某些商厦单位或秘书台,流动性高,可能随时失效,变相若要侦查一些敏感个案当事人,会更加困难。

有资深传媒人指,过往未试过有记者查册后作不法用途的案例,政府亦可透过执法,一旦有人将资料用作非新闻用途即可拘捕,认为界綫应定松一点,以GIS系统为界綫亦无不可,加上查册成本不低,能负担的媒体有一定规模,认为政府毋须太担心。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则指,政府有责任平衡私隐与公众知情权,但当日终院裁决只是一个刑事个案,判词所提及的是政府部门有责任厘清查册者是否作「正当新闻报道」,因此具体是否改、如何改的决定权都在政府手中。

聂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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