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一女涉冒签传讯令被控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等罪 押至8月10日再讯

2023-06-15 17:06

三男一女人被控串谋制造虚假文书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押至8月10日再讯。 资料图片
三男一女人被控串谋制造虚假文书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押至8月10日再讯。 资料图片

64岁女子与33岁外卖员涉今年3月为两名还押荔枝角收押所的男子冒签传讯令状;涉案女子事后另透过他人接触两名还押男子,指示两男讹称传讯令是亲笔签署。国安处日前拘捕涉案3男1女,4人被控串谋制造虚假文书和妨碍司法公正等罪,今(15日)午在西九龙法院提堂。4人暂毋须答辩,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裁判官施祖尧将案件押后至8月10日再讯,33岁男被告获准保释,期间不准离港及须每星期报到;其馀3人还押。

被告依次为林明仪(64岁,退休人士)、颜学健(33岁,外卖员)、张家俊(33岁,无业)及何卓为(39岁,无业)。

两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控罪指,林、颜及张于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在香港一起串谋制造虚假文书,即一份有虚假签署的传讯令状,意图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该文书而诱使另一人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并因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为,以致对该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林和何另于或约于2023年3月6日,在香港串谋制造虚假文书,即一份有虚假签署的传讯令状。

林另被控于同年6月8日在荔枝角收押所探访室内,有意图而作出具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作为,即接触一名为梅铭锋的人士,并要求梅傅达讯息给何和张,要求他们声称传讯令是他们所签署的,从而阻挠及妨碍香港警察的调查及相关的刑事诉讼程序。

裁判官批准颜以现金1万元担保外出,期间不得离港及须每星期到警署报到。林申请保释被拒,她保留8日保释覆核权利。张和何因另案还柙,今没有保释申请。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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